陳宗彥案開先例! 民進黨廉政會請黨中央依「紀律裁決條例」處理 最重除名
「台南幫」前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於南市府任職時,接受不當性招待,遭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對此,民進黨廉政會今晚(8/27)開會討論,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於會後說明,由於陳宗彥不是「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因此將委由黨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後續討論處分,預計會快會有結果,最重處罰是除名;該案也是第一次遇到無法從廉政委員會處理的案子。
有關陳宗彥案,邱駿彥直言,陳宗彥並不是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並且案發時間到到現在已經超過十年了。所以陳宗彥的案子,廉政委員會沒有辦法立案,但是廉政委員考慮到民進黨相當重視「清廉」,因此今日會中決議,把這個案子建請黨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規定來處理。
邱駿彥說明,紀律裁決條例的適用對象比較寬廣,有包含「重要從政黨員」。廉政委員希望還是要處理陳宗彥案,但是廉政委員會沒有適合的依據可以著手,那就請黨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來處理。至於裁決條例最重處罰,一樣還是「除名」。
至於黨中央最快何時會有決議?邱駿彥坦言,這個他也不確定,廉政委員會做成決議後,送進黨中央來加以處理,所以看黨中央他們是怎麼處理,「不過我相信他們也很快(就會有結果)。」
邱駿彥強調,陳宗彥案是先例,過去幾乎都是廉政條例就能夠加以處理。不過這次陳宗彥案發時是局處首長,是廉政條例沒有包含的對象,規範沒有到那麼廣。因此今晚廉政委員也討論,應該把涵蓋的對象稍微再放寬一些;現行規範對象只到縣市首長,不包含局處首長,這部分明年全代會將進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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