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案 投廢票監委 挺再提彈劾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涉及接受業者性招待,並協助關說,去年遭揭發後,監察院今年2月提案彈劾,但最後以11比2懸殊比例,彈劾不成立,南檢15日偵結起訴陳宗彥,外界呼籲二度彈劾,監察院昨稱不方便針對個案發言,但原本不支持彈劾的監委郭文東認為,若檢方起訴事實顯示有新證據,當然可再提出彈劾。
今年2月20日的審查會上,投票結果2票認為彈劾成立、11票認為不成立,彈劾案未過關,調查監委王美玉事後對外表示遺憾,提出調查報告供社會大眾檢驗,同時將相關證據移請台南地檢署調查。
據悉,陳宗彥彈劾案後,在監院內引起不少意見,投下不成立的監委頻被外界指責,還遭藍委開記者會攻擊,監察院因此在5月院會時修正「監察院辦理糾舉彈劾案件注意事項」,除了原先規定調查委員開記者會說明之外,未來將公告投反對票委員的反對理由,正反意見並呈。
南檢昨偵結起訴陳宗彥,引發各界譁然,認為應再度啟動彈劾案,但據了解,依照「監察法施行細則」第9條:「提案委員逾期未提出異議,原審查決定不成立確定」,部分人士解讀成無法行使二度彈劾;對此,監察院昨以擔憂影響監委獨立性為由,不願回應個案狀況,王美玉也表示不便回應。
不過,監察院紀錄顯示,過去也有部分鄉鎮公所長曾遭二度彈劾,兩度彈劾案罪由不同,因此需要對比原先彈劾案與起訴書內容有無差異之處,若有,即有再度彈劾的機會。
郭文東今年2月對彈劾案投下廢票(空白票),並對外聲稱若南檢調查認定陳宗彥有違失行為,即會支持彈劾。
對於是否支持監委再度彈劾,郭文東昨日重申,要視有無新事實、新證據,若有監委再提出彈劾陳宗彥,他當然就會支持,投下成立票。
對於二度彈劾案是否須由同一位監委提出,郭文東表示,目前還不清楚相關規定,但強調,若起訴事實有超越原來彈劾案所認定範圍,意即有新事實、新證據,沒有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再提出彈劾當然沒問題,「而一般來講,有起訴就會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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