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案「沒有下文」涉「吃案失職」?檢察長4點聲明回應

現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20日發表4點聲明釐清陳宗彥案始末。   圖:截取ksh.moj.gov.tw官網
現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20日發表4點聲明釐清陳宗彥案始末。 圖:截取ksh.moj.gov.tw官網

[Newtalk新聞] 前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入喝花酒、接受性招待疑雲請辭。民眾黨立委陳琬惠在揭露該案時還提到當時承辦檢察官要簽案調查,最後卻「沒有下文」。外界質疑當時台南地檢署「吃案」,指時任檢察長費玲玲失職。現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今天(20日)發出聲明,強調當年已蓋章批准、同意該案繼續追查,但隔年就離開台南地檢署,沒有外界所指「受高層施壓、縱放陳宗彥」之事。

費玲玲今天發出4點聲明,釐清有關陳宗彥案始末。費玲玲表示,陳宗彥案是她在台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核准偵辦。該案簽結時她已離開南檢,稱「既未核准結案,何來高層施壓,縱放或吃案之可能」。

費玲玲並說明,她現為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台南地檢署並非所屬,所以坊間所謂「自案自查」的說法,純屬虛構。費玲玲強調,為避免影響檢察機關整體清譽,特此說明,希望勿再繼續以不實言論汙衊,任意攀誣,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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