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慶男涉慶富獵雷艦詐貸案 判刑25年定讞

慶富造船海軍獵雷艦詐貸案,董事長陳慶男於一、二審均遭判處有期徒刑25年,陳妻判刑1年6月,慶富也被判罰金新台幣2億80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慶富造船海軍獵雷艦詐貸案,董事長陳慶男(右2)於一、二審均遭判處有期徒刑25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檔案照)
慶富造船海軍獵雷艦詐貸案,董事長陳慶男(右2)於一、二審均遭判處有期徒刑25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檔案照)

全案起於慶富造船於民國103年標得海軍獵雷艦標案,陳慶男為利於尋找銀行授信,辦理虛偽現金增資,另向銀行詐貸,不法利益約63億餘元。

案經高雄地檢署起訴,一、二審均依銀行法等罪判處陳慶男25年徒刑,陳妻陳盧昭霞因共犯公司法未實際繳納股款罪被判刑1年6個月,慶富也被判罰金2億8000萬元;陳慶男之子陳偉志棄保潛逃海外遭通緝。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