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通爽領退休金?台大認「違反學倫」卻不解聘!原因曝光

去年九合一選舉前後,台灣政治圈爆出多起因違反學術倫理而撤銷學位之事件,前國安局長陳明通則遭控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而身為檢舉人的立委王鴻薇稍早也表示,自己在收到台大回覆公文後得知,即便校方認定對方有違失,但卻畏於其特殊身份仍不解聘,並將這份退休金當作「畢業禮物」,讓他安全過關、爽領退休金。台大對此回應,三級教評會審議認定,陳明通確實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不過因情節尚未達解聘程度,故做出不予解聘之決議。

▲鄭文燦、林智堅等人因違反學倫遭撤銷學位,其中論文指導老師均為陳明通。(合成圖/鄭文燦臉書、陳明通維基百科、林智堅臉書)

「陳明通安全過關爽領退休金!」王鴻薇今(14)日指出,陳明通學倫案調查結果出爐,但身為檢舉人的她卻是一直到今天才收到結果,且台大對於陳明通的「違反學倫」顯然是力挺到底。

王鴻薇說明,鄭文燦、林智堅抄襲已認定,不過陳明通至今仍堅持林智堅抄襲是冤案,且即便台大認定陳明通有違失,但畏於其特殊身份仍不解聘,「就是要將這份退休金,當作阿通師的畢業禮物。」

「對於台大做出的結論,我深表遺憾!」王鴻薇無奈感嘆,台大容忍陳明通違反學術倫理、濫用職權拿學數術作政治服務,這讓她同時也對國家高等教育未來感到憂心,尤其陳明通成為最壞示範,指導市長、行政院副院長論文抄襲,「民進黨、台大都為其粉飾太平,還可以風光退休,政治干擾學術再添一筆。」

▲針對陳明通學倫案調查結果,王鴻薇無奈嘆:「我深表遺憾!」(圖/翻攝自臉書/王鴻薇)

台大對此回應,本校依教師懲處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成立小組啟動調查及檢討該論文指導教授的行政責任,然而根據《教師法》,離職教師除了有《教師法》第28條、第14條第1項、第15條第1項等各款情事而得以解聘外,並無其他懲處之規定。事後,經三級教評會的審議認定,陳師確實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但因情節尚未達應予解聘之程度,故做出不予解聘之決議。

台大進一步強調,本校雖然不能阻遏已發生之事實,但深刻檢討、引以為戒,努力防範各教學單位再有類似情事發生,並已於6月2日教務會議中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等配套法規 ,內容包含:開設學倫課程、各系所自律共識、資訊公開等,以及針對多次發生違反學倫之系所,校方將組成訪視委員會進行訪視等措施,盼藉由多管齊下營造良善學倫環境。

更多eNews報導
這波天選之人超慘!他1症狀纏身「快變殭屍」 過來人也崩潰:我1個月了
劇情反轉!5億高中生「配偶恐拿嘸遺產」 急結婚忽略細節大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