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南專欄:促轉條例是鬥爭?還是終結威權統治?

等了14年,立法院在12月5日終於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簡稱《促轉條例》)!《促轉條例》的立法是追尋國家暴力濫權真相的第一里路。

長期關注並積極推動此一法案的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在《促轉條例》通過當天激動的表示:名譽恢復、罪刑取消,是他們政治受難者一生的心繫,如今在轉型正義的跑道上,終於豎立一個里程碑,未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母法訂立,接著政治檔案的開放、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的識別、司法冤屈的平反、以及歷史真相的還原。他說:「我們不會停下腳步,我們用樂觀的態度,期待很快地這一切能實現。」

國民黨說:台灣沒有威權時代,你會信?

同樣的,媒體焦點也聚焦於蔣家第四代的蔣萬安身上。多數媒體都在反映說:蔣萬安就曾經對外表示他對公開相關檔案和史料、「還原歷史真相」、「讓社會大眾有客觀的認識與了解」,一直都是抱著正面和開放的態度。但是,如果我們細心觀察蔣萬安的投票表現,其實在條例通過當天動用表決多達64次中,蔣萬安實際上只對民進黨團的提案第6條投下贊成票,其餘63次表決,蔣萬安都與國民黨團採取一致反對態度的。

本文無意在此苛責蔣萬安本人,只是要特別提醒,國民黨黨中央這次要求其立院黨團在政黨協商「已同意」之後,卻又毀信強行撤出已簽署的協議書,改採反對到底的現象,毋寧是個很可深究的議題。

根據國民黨智庫司法法制組召集人何展旭在該黨立院黨團提出的報告聲稱:德國的轉型正義,是從納粹黨轉型到民主政府,但我們的政府是選出來的,台灣沒有威權時代,怎麼會有轉型問題?

20171205-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在野黨立委舉牌抗議。(顏麟宇攝)
20171205-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在野黨立委舉牌抗議。(顏麟宇攝)

20171205-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在野黨立委舉牌抗議。(顏麟宇攝)

蔣介石連五任總統是誰選出來的?

國民黨們這樣說法裡含有兩個認知上的謬誤:

1. 我們的政府是選出來的,所以台灣沒有威權時代;

2. 因為台灣沒有威權時代,所以台灣沒有轉型正義的問題;

1949年蔣介石兵敗被中共一路追趕而撤退來台,那時的蔣介石乃下野之身,只是國民黨總裁並無政府正式職銜。當時中華民國總統是李宗仁滯(逃)美不歸,蔣介石乃「順應輿情」,於1950年3月1日在臺北宣布「復行視事」回任總統,也就是被「一致擁戴」黃袍加身。在中共解放血洗台灣的巨大威脅下,蔣介石仍率領敗退的殘部負隅頑抗。這樣的總統有經過台灣人民投票選舉嗎?要不是韓戰爆發而發生美軍第七艦隊協防台灣,蔣介石不會又溜到美國去成立流亡政府嗎?

而且早在1949年5月20日起,仍在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即已對臺灣發布實施「臺灣省戒嚴令」,請問這又是經由台灣人民投票行使同意權嗎?

更早期,蔣介石於1948年5月10日藉由其在南京公布實施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在台無限期的「戒嚴令」而凍結「憲法」,並一再連任了五屆總統,請問這都是經由台灣人民民主程序所票選的嗎?

為了一個「反攻大陸」和「殺朱拔毛」的政治謊言,搭配著1949年6月21日公告施行的「懲治叛亂條例」,啟動了歷經38年又56天的戒嚴時期,請問這些也都是經由台灣人民民主程序所投票同意的嗎?

白色恐怖到底有多少人蒙冤受難?

但更嚴重的還不在於這些剝奪人民政治權利的惡行,為了遂行其對人民的全面管控所濫行施加的國家暴力,而不斷掠奪人民生存自由與槍決生命的威脅,才更是令人髮指的。

根據官方宣布的數字,從 1949 到 1987 年間,臺灣總共有 29404 名政治犯。而根據蔣經國的所培植的左右手王昇將軍公開談話所坦言的,「這近三萬名政治犯中約有百分之十五(四千多人)遭到槍斃。」請注意,這只是威權政府的官方數字,離事實究有多大距離迄今仍然存疑中!

如果根據2007年7月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報告顯示,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無辜被害者約14萬人。據當時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約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3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一份民間統計資料說: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處死了4,000至5,000人,甚至於8,000名以上的外省和本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另外有同樣數目的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一直到1984年12月,最後兩個在1950年代的終身監禁的政治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後,才釋放出獄。

再者,根據已知的白色恐怖受難者的統計,「外省人和本省人的比例約是40:60」,按台灣人口比例核計,國民黨統治威權下對於外省人所施加的戕害實際上是更加無情不仁的,其中諸如雷震案、孫立人案、澎湖713事件、武漢大旅舍、崔小萍案及柏楊、李敖等等,都是有待昭雪的沉冤者,難道現在的國民黨們都還可以當鴕鳥,轉個身都裝看不見嗎?

如果這麼幾十年裡的台灣不叫威權體制,不叫國家暴力濫權,只能顯示國民黨在面對歷史記憶的清查中,一定仍有所隱匿或見不得人的骯髒事!

文化部15日上午於凱達格蘭大道白色恐怖紀念碑廣場,隆重舉辦「解嚴30週年紀念會」,邀請戒嚴時期遭受人權迫害的白色恐怖受難者近百名共同參與,1950年代政治受難者張常美女士(中)、蘇玉鑑先生(左)手持臺灣百合向白恐紀念碑亡靈致意。(文化部提供)
文化部15日上午於凱達格蘭大道白色恐怖紀念碑廣場,隆重舉辦「解嚴30週年紀念會」,邀請戒嚴時期遭受人權迫害的白色恐怖受難者近百名共同參與,1950年代政治受難者張常美女士(中)、蘇玉鑑先生(左)手持臺灣百合向白恐紀念碑亡靈致意。(文化部提供)

「解嚴30週年紀念會」,邀請戒嚴時期遭受人權迫害的白色恐怖受難者近百名共同參與,1950年代政治受難者張常美女士(中)、蘇玉鑑先生(左)手持臺灣百合向白恐紀念碑亡靈致意。(文化部提供)

兩蔣陰靈繼續盤旋台灣天空

台大黃長玲教授在《追求真相與和解的可能》一文裡有段文字表達了她深深的遺憾:

「民主國家中,很少看到像臺灣這樣,朝野政黨領袖競相以威權統治者的繼承人自居、彼此攻訐對方並非威權統治者真正的繼承人、或是概括性地肯定威權統治者。除此之外,當然也很少見到即使已經民主化近三十年,還有許多機關學校內矗立著獨裁者銅像,更不提政府每年以龐大的經費挹注位居首都中心的獨裁者紀念館,如同依然座落在臺北市中心的中正紀念堂。一個國家究竟要如何一邊打造民主,一邊保存對於獨裁者的正面記憶?」

黃教授所提及的朝野政黨領袖包括了李登輝、陳水扁、宋楚瑜與馬英九,乃至現在的國民黨主席吳敦義以及大嘴巴的柯P在內,均無不以攀援威權象徵者之精神自詡!黃長玲教授為此一異相不免喟歎道:「朝野政治人物持續公開肯定威權統治者,或是將威權統治者視為選舉時的重要政治資產,已足以說明在臺灣推動轉型正義的艱難。」

沒有劊子手,就不會有受難者和詩歌了!

深夜裡四下俱寂。從書架上取出那《記憶歷史傷痕》套書,開卷往後翻兩頁,一行深具震撼的文字即時敲擊著我的沉痛的視覺:

「一個國家究竟要如何一邊打造民主,一邊保存對於獨裁者的正面記憶?」

再往下翻閱到吳乃德在《民主時代的威權遺產──轉型正義的使命和難題》一文,即使已重讀多遍了,每次觸及到這些文字,心理的震顫總不免油然而生。他寫道:

「當你走過中正紀念堂,如果你的先人在蔣介石的統治下,只因為抗議政府官員腐敗或歧視臺灣人就因而喪生,甚至屍骨至今不知所蹤,而你的家庭也因此長達四十年忍受著冤屈和恐懼。如今見證他被視為偉人,供奉在有如帝王宮殿般的龐大建築物中,你心中不可能毫無所感。

或者你的先人曾在蔣介石統治期間,有心或無意地涉及政治活動,或只是表達自己的信念,卻因此失去生命或自由,而你的家庭也同樣長期遭受難言的困厄。甚至,你原本可以不用失去父親或祖父,可是蔣介石卻更改了軍事法庭的判決。當你走過中正紀念堂,看著偉人的宮殿和巨大雕像,你心中也不可能毫無所感。

或者,在二二八事件或接續的白色恐怖中,你的家庭沒有遭遇過這些不幸。可是你認知到蔣介石為無數同胞帶來的痛苦,當你走過中正紀念堂時,你心有所感。這時你就處在「轉型正義情境」。」

或如俄羅斯人所傳頌的名句:「沒有劊子手,就不會有受難者和詩歌了。」如果將情境置換成台灣的白色恐怖,我們能否這樣改寫:「沒有國民黨,就不會有受難者和詩歌了。」然而國民黨們卻居然有臉站出來控訴說,《促轉條例》就是針對國民黨的清算鬥爭。每次看到他們說這些話的嘴臉,我就會不自禁的啞然失笑,小偷強盜們或殘暴殺人越貨者被逮捕時,大概都一定會先失口否認自己的犯行,甚至於在審判時還會振振有詞質問法官說:你們不可以只針對我審判?

20170301-中正紀念堂吸引許多國內外遊客前往觀光。(盧逸峰攝)
20170301-中正紀念堂吸引許多國內外遊客前往觀光。(盧逸峰攝)

中正紀念堂成為「觀光勝地」,不啻是轉型正義的笑話。。(盧逸峰攝)

殖民威權侵害人權本來就是國民黨原罪

於是,類似像陳學聖等藍委們就漫天撒花,鋪開來要將日據台灣和原漢歷史糾葛都被扯進來,還無限上綱到荷據明清,繼續搬出清算鬥爭抄家滅族等的耍賴撒潑式的控訴,一時間讓國民黨突然像似佔領了道德高地而搖身成了「正義之師」!

是故,我必須藉此提示,於二○○一年在紐約所成立的「國際轉型正義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對「轉型正義」一詞的詳細定義:

「轉型正義是對過去的制度性或大規模的人權侵害的回應。它的目的是讓受害者獲得肯認,同時也提升和平、和解與民主的可能性。轉型正義並非特殊形態的正義,而是以歷經普遍性人權侵害的轉型社會為對象的調適性正義。」

此外也要引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四年「法治與衝突中及衝突後社會的轉型正義」報告中,對「轉型正義」的定義界定:「轉型正義」之理念乃是一個社會處理大規模濫權的遺緒,所進行和建立的所有程序和機制,其目標在確立責任、服膺正義並成就和解。

所以,「尋求真相」乃是「轉型正義」工程的第一要務。真相不明就永遠無所謂正義。在每一個人權侵害事件的真相中,既有受害者,就必然有加害者。但我們過去的處理模式如上世紀90年代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主政者都是以為透過金錢補償就能撫平受難者的悲怨,就能輕易解決歷史記憶的難題!也因此而完全略置了真相的探索與還原。對加害者的故意隱匿,則受難者悲怨之氣就必然無以化解。

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那些迄今還是收不到受難者遺書的家屬們,我們該如何給他們一個交代?當那麼多受害者還沒有墳墓的時候,我們如何能草草埋葬過去?那些監牢裡望不見生命希望的幾千幾萬個日子,我們忍心讓他們都含冤而去嗎?當獄中生下的小孩面對母親被拖出去槍決而哭訴著說:「我媽媽不是壞人」時,我們怎麼對這女孩的終身記憶填補空白?

這次《促轉條例》既已正式立法,則促轉工程就可以名正言順的開始啟動。誠如受難者協會蔡寬裕理事長所勉勵的:「未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們不會停下腳步。」歷史記憶絕不應容許被輕易遺忘的!

*作者為《六都春秋電子報》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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