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昱安殺父 陳母請求判死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最高法院今天召開男子陳昱安殺父案言詞辯論庭,檢察官轉述陳母意見表示,若不判陳男死刑,他出獄後會造成家族血流成河。

陳昱安被控於民國99年9月間因揣測父親對他偏心,不滿父親多次要求他外出工作,預先準備生魚片刀及菜刀,砍殺父親110多刀致死;歷審均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昱安死刑。

蒞庭檢察官陳文禮在庭上說,1月初收到陳母的信件,信中指出,依她對陳昱安20多年的了解,若未判處死刑,陳昱安出獄後會危害家族的安全,造成「血流成河」,她要伸張正義、大義滅親,請求檢察官向法官表示,判陳昱安死刑。

陳文禮說,陳父要求陳昱安外出工作,是一般父母對子女的期待,陳父50多歲了仍不辭勞苦工作,陳昱安卻無同理心,不知感恩圖報。

陳文禮指出,陳昱安行凶前寫下「殺人摘要」,預謀犯案許久,而非一時受到刺激,砍殺父親的部位也多是要害,行凶時生魚片刀甚至卡在父親胸前,殺意堅定,犯後並曾說「後悔不存在我心中」。

陳昱安辯護律師王寶蒞表示,人的行為是連續性的,有時做對有時犯錯。法律是冷冰冰、不容許有灰色地帶的,但活生生的人存有灰色地帶,法官在法律的侷限性及普遍性之下,須注意每人的個別狀況。

王寶蒞說,不能以陳昱安砍殺父親幾刀而認定其犯罪層次,1名小孩如此傷害父親,「背後難道無更深層的原因?」,且針對刑法第57條科刑時須審酌的各項情狀,也還需盤點式調查。1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