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出庭替女兒打贏官司 保外就醫任訴訟代理人引關注

上週六(13日)投票日當天,本由看護陪同的前總統陳水扁決定自行拄拐杖步入投開票所,結束後面對提問,沒有說太多。

前總統陳水扁說道,「今天天氣很好,心情跟天氣一樣,謝謝。」

陳水扁涉及多項弊案,判刑20年定讞,入監後在2015年因病情惡化且有生命危險,獲准保外就醫至今,連帶使得其他審理中的案子停審,法務部也撤銷他的律師資格。但這幾年,他先是幫女兒陳幸妤開幕的牙醫診所剪綵、致詞,也主持廣播節目。

近來還被發現擔任女兒陳幸妤診所的訴訟代理人,面對女兒與病患之間的醫療官司,他幫忙出庭打贏官司。

台中監獄副典獄長黃勝雄表示,「這個沒有那麼詳細的規定,所以我們還要再進一步了解、審查。」

陳水扁是否踩紅線?中監回應規範沒有這麼細微,還得深入了解,不過法界表示,民事訴訟代理人不一定得是律師,在審判長同意下,陳水扁的確可以擔任。

律師江信賢指出,「該代理人跟本人之間有一定的親屬關係,或者有共同生活、共同工作的情形,通常來說,審判長會許可來擔任訴訟代理人,讓訴訟的進行更順利,那不過這個是限於民事案件。」

致電陳幸妤診所無人接聽,截稿前無法取得回應,只是陳水扁保外就醫,還能為了女兒寫訴狀、出庭,也難免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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