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死諫無效!《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通過 陳致中終身不得參政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將表決俗稱「排黑條款」的《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因在於關鍵的第26條條文,是否納入「犯《洗錢防制法》判刑有罪者終身不得參政」、「遭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終身不得參選部分沒有共識。先前曾多次陳情主張條文違憲的前總統陳水扁昨深夜「死諫」,希望賴清德放陳致中一條生路。稍早立法院表決結果出爐,最終以56票贊成、30票反對、3票棄權通過民進黨團版本;陳水扁死諫無效,選罷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因洗錢罪入獄的陳致中依規定將終身無法參政。

今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包括曾犯《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反滲透法》被判有罪定讞者,以及被判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尚未定讞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去年九合一大選民進黨大敗,民進黨內事後檢討「黑金」被列為是敗選原因之一。為此不僅賴清德接掌主席後祭出排黑機制,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也端出《選罷法》排黑條款修法。只是相關條例昨在朝野協商時,針對關鍵的第26條,也就是「曾犯洗錢防制法有罪判定者,終生不得參選」等規定,引發朝野質疑違憲問題而沒有共識,今將表決處理。

該條文先前也引發陳水扁不滿,親赴凱道請願,據悉,他昨並傳訊給綠委陳情,「請賴主席放致中一條生路」,揚言若表決通過,做出讓他失望的事,導致他對人生不不抱希望,什麼事都會發生。

他並在臉書po文「死諫參政權唯一死罪二條一大復活」,批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為了執行賴清德參選總統的政治需要,竟然罔顧違背罪刑法定、權力分立及比例原則,顯有違憲重大爭議,仍然決定開民主倒車,讓參政權唯一死罪的『二條一』大復活,就在今天下午硬推選罷法修正案按照院版表決通過」,直指「死諫將是哀莫大於心死的無奈吶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表決前發言表示,內政委員會經過7次會議充分討論,幾乎達成初步共識,但昨天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完全不尊重委員會通過的相關修正條文,甚至說直接到院會表決見真章。

陳玉珍批評,昨天的綠黨團幹部從沒實質參與討論,卻否認內政委員會審查結果,展現執政傲慢的態度。且105年民進黨發表委員會中心主義的主張,但等到完全執政,委員會中心主義變為過水。難怪委員會審查都沒用,被說是傻子,民進黨變成賴清德的一言堂,讓民進黨委員會中心主義變成笑話,更再添綠色雙標紀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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