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由豪掏空東鼎 北檢聲請沒收4億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東帝士集團前負責人陳由豪,涉掏空東鼎液化瓦斯公司4億668萬元遭起訴,但去年9月已逾追訴時效;但不法所得部分,最後犯行時間未超過20年沒收時效,4日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 台北地檢署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陳由豪自民國86 年11月14日至91年9月27日間,涉嫌掏空東鼎液化瓦斯公司新台幣4億668萬3745元,已涉及最重5年以下業務侵占罪嫌,94年間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陳由豪前往中國大陸多年未歸,刑責部分,去年9月已逾追訴時效。涉及的不法所得部分,檢方當初是依刑法業務侵占罪嫌起訴,最高法定刑責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收時效為20年,但最後犯行日為91年9月27日,尚未超過宣告沒收的時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宣告沒收。20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