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素月、林宜瑾等綠委推勞工7天有薪照顧假 政府規劃6年經費補助與租稅獎助

照片來源:陳素月林宜瑾國會辦公室
照片來源:陳素月林宜瑾國會辦公室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林宜瑾、陳素月、張雅琳和沈伯洋今(29)日召開記者會,希望可以在勞動節前夕,推出福國利民政策,呼籲政府、雇主支持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並參照育嬰假,家庭照顧假也要給8成薪,同時政府規劃6年的經費補助,以及雇主相關租稅獎助。

銓敘部日前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將針對育有未滿6歲子女須親自照顧者,每年核給7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且每增加一名未滿6歲子女,另增3天假。如果此案修正通過,未來公務人員將擁有家庭、幼兒照顧假共計一年14天的有薪照顧假,新聞一露出,引發勞工家長羨慕。

根據勞動相關資料試算顯示,如果增加勞工7日全薪家庭照顧假,相關經費1年最高約需925億元左右,綠委們認為從支持勞工照顧家庭和育兒的角度,一定要推動這樣政策,但是錢從那邊來?根據財政部1月發的新聞稿,初步統計112年稅收超過預算數3671億元,可從這邊挹注政策所需的經費,但必須呼籲所有勞工雇主,支持勞工照顧家庭,才可以留住好人才,希望雇主一起負擔。

陳素月表示,台灣家庭照顧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仍屬無給薪假,並納入事假14天計。她坦言,政府雖立意良善,但實務上面臨「家庭照顧」事由時,受雇者仍會優先請「有薪」特別休假,取代「無薪」家庭照顧假,這反映在勞動部2019年研究統計數據上,台灣企業員工實際申請家庭照顧假比率僅8.3%,顯示我國家庭照顧假缺乏妥適的法制設計及經費來源。

陳素月也指出,目前世界各國的家庭照顧假經費編列有3大方向,一是來自社會保險或就業保險,例如美國各州、北歐三國、德國等;二是與育兒休業、介護休假制度與長照制度做整合,例如日本就制定「育兒、介護休業法」規範有薪家庭照顧假;三是與性別平等工作制度整合,例如韓國與台灣。她也支持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由政府挹注經費補助8成薪,落實0至100歲,國家和你一起顧。

張雅琳主張,家庭照顧假對於三明治世代,也就是年齡30到50歲之間的國民,確實是可以緩解照顧壓力;根據國發會的中華民國人口推估報告,2022年至2070幼年與青壯年人口漸少,老年人口漸多,顯示未來我國將面臨更嚴峻的少子高齡化現象。她呼籲,一起支持三明治世代,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她支持五一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也支持勞工應當享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同為勞動者不該因勞保、公保之別,被硬生生撕裂為兩大群體。」林宜瑾強調,在高齡化大趨勢下的三明治世代奉養高堂期間越拉越長,嗷嗷待哺幼兒需求也是日益精緻化,同時在職場上還有面對不完的種種挑戰。她說,當代勞動者生活的基本條件,還包含能在無盡的照顧輪迴中獲得喘息空間,持續完善公共照顧資源、分攤家庭壓力本是國家責任。

沈伯洋呼籲,勞動部應立即啟動《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將家庭照顧假與事假脫鉤,並評估應有的天數,並引大法官許宗力於釋字683號協同意見書,指稱「我國對勞工的保護,遠不如對公務員權益重視的法制現狀,已屬憲法第七條所不容許的差別待遇,期盼立法、行政可以共同協助三明治世代跨過難關」。

「政府應和雇主一起支持勞工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4位立委提出政策方向,參照育嬰假由政府補助8成薪,也比照給於8成薪;雇主提供有薪照顧假時,由政府規劃6年的經費補助,從開辦第1到第2年補助5成經費,第3年到第4年補助4成,第5年到第6年補助3成,第7年就完全由雇主負擔責任,同時期間也給這些雇主相關租稅獎助。

照片來源:陳素月林宜瑾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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