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耀祥遭指控準備讓鏡電視案偷渡通過 NCC:合議制不可能強行闖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圖 : 張良一/攝(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圖 : 張良一/攝(資料照片)

[Newtalk新聞] 有媒體報導指稱,有不少立法委員收到署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內部吹哨者的檢舉信函,指控NCC主委陳耀祥近期準備偷渡鏡電視案。NCC回應,作為合議制的獨立監理機關,依法審查案件,個案審理都須經委員會議全盤考量充分討論後,依法作成決議,不可能「偷偷強行闖關」任何個案。

根據上報報導,不少朝野立委都收到一封宣稱是來自「NCC內部吹哨者」的檢舉信函,點名指控遭台北地檢署列為被告的NCC主委陳耀祥正緊鑼密鼓地透過其核心幕僚,備妥相關資料,計劃在4、5月間,偷偷強行闖關通過鏡電視案,形同欺騙、蔑視國會,更已引發其他NCC委員高度不滿。

上報報導提到,吹哨者質疑,在實質上關於鏡電視所引發的一連串醜聞弊案,迄今 NCC沒有真正進行調查,更遑論查明相關疑義。在此情況下準備強行闖關,根本就是坐實了外界對於 NCC包庇護航的質疑,更將進一步葬送NCC早已搖搖欲墜的公信力,陳耀祥此舉所為何來?到底是為了誰的利益?是否受到黨政高層指示關心?NCC必須向社會釋疑。

對此,NCC說明,關於立法院去年12月28日的決議,請NCC將鏡電視案相關問題及資料交由檢調偵辦,並請其他機關協助行政調查,在案件未明確前不做最後決定。依法審理鏡電視新聞台相關案件,如果在程序中發現不法情事一定依法究辦,日前已主動將資料提供士林地檢署併案偵辦;涉及司法部分,地檢署已向NCC調取相關卷證,後續地檢署如有其他調查需求,NCC都會配合。

NCC指出,鏡電視負責人變更、公司章程變更、上架有線電視案,以及報導所提及「人頭股東代持股份」是否違反相關附款等案件,已經請其他機關協助進行調查,去函法務部、金管會、經濟部投審會、陸委會等部會,亦會把相關事證一起提到委員會議討論,並持續追蹤公司是否落實附款,如有違反規定,一定依法處置。

NCC重申,該會為委員會制、各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內部並訂有相關迴避規定,對所受理案件,斷無所謂強力闖關之可能,並對於外界意圖透過新聞媒體,干預該會審查個案深表遺憾。NCC強調,將持續堅守獨立機關客觀、中立、專業之立場,公正處理各項案件,呼籲各界勿刻意抹黑、扭曲,並尊重該會獨立行使職權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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