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秘書長不宜擔任蘇貞昌的競選總部主委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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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接任總統府秘書長的陳菊市長是否適合擔任蘇貞昌參選新北市長的競選總部主委工作?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這是一個相當具政治爭議的話題,從法律與政治層面都有其論證的正反方向可供討論,但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的片面論述:「行政中立法只針對文官,特任官不在行政中立法裡面;政務官在上班時間以外都可以(輔選),事務官是連上班時間以外都不可以,行政中立法寫得很清楚」,恐怕過於簡化問題的面向與行政中立的核心理念及價值,容易引發錯誤的政治聯想,造成政務官也可以違背行政中立進行輔選的誤導結果,這是必須嚴肅看待的政治問題。

首先,現行行政中立法的公務人員規範對象的確是文官、事務官,並不及於政務官,但未必就因此可以直接推論出政務人員就不需要遵守行政中立的規範。此從該法第二項規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之規範,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或其他法律另有嚴格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之法律。」可以得知,政務人員、民選地方首長基於其係政治任命或民選產生,其行政中立事項與常任文官應有不同層次之規範,自應依其身份屬性,於政務人員法制另予規範,以符合政務與常務二元管理法制體系建制架構的發展趨勢。目前考試院與行政院歷年來多次草擬研議的政務人員法草案雖未在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但其對政務人員之中立事項與內容範圍都有具體的規定,顯然,縱使行政中立法只規範文官、事務官,但政務人員還是要遵守行政中立的基本價值,只是規範的內容會與文官、事務官有層次上的差別不同而已。

其次,政務官為其所屬政黨或政黨提名的候選人進行輔選,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應該在下班或請假時間為之,且應避免動用行政資源或利用其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進行各種輔選活動,目前在尚未完成相關的立法程序之前,仍應以考試院草擬研議的政務人員法草案最新版本的中立事項作為輔選活動的重要參考範圍及依據,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來規範政務人員的輔選活動範圍及界限,以免迭生爭議。而以該草案規範內容與精神來分析,政務人員是可以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也可以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以及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的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活動或行為。因此,倘若陳菊最後真的兼任蘇貞昌的競選總部主委職務,理應不至構成違反行政中立的事項,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如果要告她違法,恐怕不會成立,其真正影響的效果應該是政治層面的攻防,而非違法層次的法律問題。

最後,政務官輔選要考量政治必要性與正當性,除了要兼顧適法性與行政中立的依法行政、執法公正的價值理念之外,也要在某種程度上衡量政治中立的分寸拿捏,顧及政治必要性與正當性,以免引發公私不分的政治爭議,喪失人民對政府的信心與信賴。此時,要考量的是,倘若陳菊秘書長兼任蘇貞昌的競選總部主委職務,雖無違反行政中立的違反問題,但從政治的必要性與正當性而言是否妥適呢?其實,這個問題是相當嚴肅的政治問題,必須要理性且務實的評估其優劣利弊,否則一旦草率認定對蘇貞昌的選戰有利,就忽略了其可能產生的政治衍生效應,對民進黨年底選戰的整體選情發展恐怕未必就是好的結果。

陳菊的政治輔選威力,在民進黨內幾乎無人能比,她是民進黨的政治公共財,也是蔡英文總統最為倚重的「大姐大」政治夥伴及戰友。正因為如此,蘇貞昌想找陳菊擔任其競選總統主委職務,原本就是無可厚非的最佳選擇,然而,正因為陳菊所處的戰略地位與政治價值,再加上「總統府秘書長」的特殊角色,輔佐蔡總統處理政務是第一要務,除了政策推動的協調整合,黨內政治爭議的溝通協調,甚至協助蔡總統順利輔選年底大選,都是重中之重的艱困工作與擔當,到底還有多少時間與精力來分身幫忙蘇貞昌的大選工作?倘若再有其他的黨內直轄市長候選人也同樣來要求類似的事,陳菊的身體狀況又如何能夠承擔得住呢?更何況,陳菊秘書長主要要做的事,是攸關全民生存發展的國家大事,如果還要來兼顧個別候選人的選務工作,那麼她辭去高雄市長來轉任總統府秘書長職務的政治必要性與正當性就幾乎是蕩然無存了,這也似乎違背了陳菊答應接任總統府秘書長的政治初衷。

更何況,政治輩分是一回事,政治職位又是另一回事!如果陳菊的接任總統府秘書長政治角色就是最高政治幕僚,該有的政治分際還是應該有所遵守及尊重,總不能從幕僚變分身,再從分身變成取代「主角」的角色,甚至混淆了總統與總統府秘書長該有的政治角色與功能!因此,倘若蘇貞昌真的需要有個壓得住陣腳的競選總部主委人選,也應該是敦請蔡總統兼黨主席來擔任,而不是拜託蔡總統的幕僚長陳菊來承擔,這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與選擇吧!

另外一方面,還是顧慮人民的政治觀感問題。蔡英文總統因為政治的需要而拜託陳菊辭去高雄市長工作來接任總統府秘書長職務,原本就是相當不得已的政治決定與選擇,畢竟,這是有負高雄市民的政治付託,但卻因陳菊個人的政治能力適合接任這個職位所致,她最重要的政治價值就應該是扮演好總統府秘書長這個幕僚長的角色,黨內輔選的輔佐角色應該是次要且間接的,而人民對其政治期待也應該如此。因此,若陳菊接任蘇貞昌的競選總部主委職務,恐怕就會讓外界認為陳菊的政治價值就只是輔選,而民進黨就只會搞選舉不會治國,這豈不讓蔡總統當初不得不延攬陳菊來擔任總統府秘書長的政治價值與功能完全喪失了嗎?蘇貞昌縱使有一千個政治理由必須一定要找陳菊來做其競選總部主委的職務,但是,從人民的政治觀感而言,卻是最適得其反的政治效果,傷的就是蔡政府給人民的信任與信心,能不加以警惕嗎?

總之,陳菊如果兼任蘇貞昌競選總部的主委職務,是沒有違反行政中立的違法問題,但究其政治必要性與正當性而言,是有其相當不妥的政治問題與人民觀感的危險,以陳菊及蘇貞昌的政治智慧、經驗及格局應該是可以妥善處理好的問題,否則,倘若處理的不好,讓外界看笑話,或者讓對手有任何見縫插針的政治機會,真正受到傷害的恐怕就不只是蘇貞昌的個人選情了,應該還會擴散到民進黨整體的年底選戰情勢與2020的政治變局了!

【作者 陳淞山/美麗島電子報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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