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董不是我!」監察院打臉陳宗彥 揭8次性招待移南檢調查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監委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今(19)日表示,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在102年協助酒店業者關切申請案,監察院要求台南市政府檢討改進,另疑似「接受性招待」部分,移送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

監察院表示,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及接受業者8次性招待。(圖/內政部)
監察院表示,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及接受業者8次性招待。(圖/內政部)

監察院指出,根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的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顯示有許多代稱「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的陳宗彥,疑似於101年12月27日、102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計8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

另 Line 畫面截圖中,陳宗彥所詢問的「小芸」,也在酒店會計記載的筆記本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實在酒店工作。

監察院表示,陳宗彥於接受詢問時,坦承截圖 Line 圖貼是他本人,但否認他是「陳董」,經查監聽譯文及 Wechat 聊天室等3人的102年12月12日翻拍畫面,「陳董」是任職於市政府,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者,所指顯然是當時擔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的陳宗彥,故他辯稱「陳董不是我」,尚難採信。

至於陳宗彥主張監聽譯文內容是酒店業者間的,跟他沒關係,監察院為取得與陳宗彥的直接證據,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陳宗彥本人案件的監聽譯文,地檢署函復因已重啟偵查,因此無法提供,因此監察院把調查所得,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以釐清案情。

監察院表示,陳宗彥向其他機關查詢與其職掌無關的事項,被詢機關竟將內部會辦進度告知,陳宗彥再洩漏給請託業者,已違反文書處理手冊第76點,台南市政府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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