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交保北檢抗告!高院下午駁回 全案預定12月底宣判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施壓北市社會局施作公托監視器系統,致使台智光辦理建置案遭訴,本月1日獲裁定8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穿戴電子監控。北檢不服於翌(2)日提起抗告,高院今(8)日審理後,認定原裁定並無違誤,駁回抗告確定。

回顧全案,今(2024)年3月14日上午,北檢指揮廉政署拂曉搜索,同步約談陳重文,訊後他被聲押禁見,台通光電負責人李慶煌350萬交保;但陳重文訴訟期間一度獲200萬交保,檢方提抗告經高院發回北院更裁,3月21日將他押禁見至今;而同案共犯、台通光電負責人李慶煌之子李嘉豪10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陳重文先前施壓柯文哲前市府及市警局長,致使監視器雲端系統標案交給致使台智光公司辦理;隨後該公司再發包給陳重文和友人康立錡合開的立錡雲端公司,陳從中獲取321萬餘元的不法利益。

檢方涉嫌違反《貪污罪》聲押,北院於3月21日裁定陳重文收押禁見,儘管陳不服提抗告,但遭高院駁回。陳主張他沒犯下貪污、圖利重罪,僅坦承罪責相對較輕的偽造文書罪,並以感染蜂窩性組織炎,請求具保停押,惟北檢認為他仍有羈押禁見必要,請求續押,7月19日北院召開接押庭後,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並把人送回看守所。

10月1日上午9時20分,北院再次提訊陳重文開庭,詰問陳妻等最後4名證人後,陳重文聲請交保,合議庭評議後裁定8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限制住居,並施以穿戴電子監控,北檢不滿裁定結果,翌日提出抗告。

另,北院今早9時針對此案開庭辯論,陳重文穿著白色襯衫、牛仔褲並配戴紫色外科口罩,左手還提著一袋粉色封面的文件,現身北院辯論庭;檢辯對於他涉貪污、圖利罪論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陳強調,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全案將於12月2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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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陳重文交保北檢抗告!高院下午駁回 全案預定12月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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