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羈押逾6月獲800萬交保 檢抗告 高院駁回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污等罪被起訴,日前獲北院諭知新台幣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北檢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

涉台智光案  陳重文800萬交保(1)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右2)因涉台智光案被依 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起訴,台北地院1日開庭,陳 重文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諭知以新台幣800萬元交 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穿戴電子監控。 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3年10月1日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右二)因涉台智光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起訴,台北地院1日開庭,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諭知以新台幣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穿戴電子監控。(中央社資料照)

被羈押超過6個月的陳重文,10月1日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諭知,陳重文以新台幣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於台北巿北投區住處,並接受電子監控,每日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

台北地檢署不服陳重文交保裁定,隨即於2日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下午認定原裁定並無違誤,駁回抗告確定。

此外,台北地院今天開庭辯論,檢辯雙方針對陳重文涉及貪污圖利罪爭執,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陳重文則表示,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於12月27日宣判。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