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晶瑩不滿「辣杯杯」遭判賠315萬恐遭查封 親上火線回嗆:以訛傳訛

陶晶瑩(陶子)與老公李李仁創立的麻辣燙品牌「辣杯杯」成立3年,繼去年8月底實體店面收攤、10月撤出美食街,今(1╱22)再爆夫妻倆與原始股東劉姓合夥人鬧翻,據《鏡週刊》報導,辣杯杯遭法院認定向供貨商買貨卻不付錢,判賠不當得利315萬餘元,劉姓合夥人向法院聲請假執行查封辣杯杯公司資產獲准,對此,陶晶瑩上午在臉書反擊「以訛傳訛力量真大」,還不滿地說:「他們先找媒體亂說話……你就信了嗎?法院並沒有說那個什麼要獨吞股份的事啊……。」

去年10月辣杯杯撤出美食街時,陶晶瑩表示是因找不到工作人員,即使月薪增加1萬仍徵不到人才,會先以網購為主。辣杯杯公司員工加上股東共5人,當時她透露之前實體店面的業績有7位數,因露營風盛行,網購調理包銷售非常穩定,業績約有5、6位數,還很有信心地說:「年終應該會發得還不錯。」

不料去年12月27日卻與劉姓合夥人鬧上法庭,據《鏡週刊》報導,陶晶瑩夫妻控劉姓合夥人交易過程涉及掏空,控告對方背信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吉品養生公司確實有賣貨給辣杯杯,認為賺取合理利潤並無違反商業常規,予劉男不起訴。

對於官司風波,陶晶瑩上午在臉書公告「中午左右直播哦」正面對決,而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她反咬劉姓合夥人「企圖讓員工沒薪水」,並指控對方「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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