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來台「加嚴」? 移民署這麼說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移民署6日預告將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除身分機敏者、邀請單位申請入台需接受審查,曾任中國黨政軍職務者,更可直接拒絕其入境,此舉遭到質疑是反制中國大陸開放台灣人申請居住證措施,對此,移民署表示,相關內容去年4月已預告過,只是將條文明確化。

▲內政部移民署6日預告將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預告期60天。(資料照)

移民署月初預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預告期60天。據媒體報導,修正案規定凡身分、來台行程、邀請單位「涉及機敏」,就要送聯審會另外審查;此外,只要「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等政治工作者,便可拒發許可,或直接撤銷廢止已完成申請的許可證。

移民署表示,相關內容去年4月已預告過,今年再次預告是因為新增大陸配偶權益放寬,其中第23條規定,大陸人民來台短期探親,從原先只要是台灣地區人民之3親等內血親,修正後增加「及其配偶」,另外,原先經許可團聚並懷孕7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2個月未滿者的父母,這次修正改為「或為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者之2親等內血親及其配偶」。

至於有關大陸人民來台健檢停留效期,從6個月改為3個月,移民署也表示,這是去年預告修正內容,主要是發現時效太長,容易產生違規事件,所以跨部會決定不需那麼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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