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修例重罰 海巡署:查扣船隻逐年下降

海巡署表示,大陸籍漁船越界捕魚情形嚴重,海巡艦艇疲於奔命卻未見遏止,大陸委員會於2016年4月21日,修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該行為罰鍰,由原最高50萬提高至1000 萬,並設置留置室留置漁民及加長留置天數,並可沒入船舶,也讓原本猖獗的越界狀況趨緩,查扣船隻數也逐年下降。

海巡署表示,海巡執法重點主要針對拒不配合執法者、累犯及三無船舶,才會實施帶案扣留,此為常態性執法作為,以確保海域治安及維護海洋生態。

據統計近5年(2019年至2023年),平均每年扣留越界陸籍漁船數約35船次(含三無船舶),其中近3年平均數更下降至25船次,相較2012年之前,每年動輒查扣上千艘船,顯示執法已見成效。

有電視名嘴在節目上表示,蔡英文上任後,指示海巡加強對陸船的查緝,對此海巡署澄清,統計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7年5個月,共查扣10856船次越界船,蔡英文同時期查扣403船次,顯見並未有加強查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