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明年7月起施行船舶噸稅法

大陸將自明(二○一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船舶噸稅法」,依規定,自大陸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的船舶,應依照該法繳納船舶噸稅。應納稅額按照船舶淨噸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由海關負責徵收。 噸稅設置優惠稅率和普通稅率,中國籍的應稅船舶,船籍國(地區)與中國簽訂含有互相給予船舶稅費最惠國待遇條款的條約或協定的應稅船舶,適用優惠稅率。其他應稅船舶,適用普通稅率。此外,對捕撈、養殖漁船,警用船舶等免徵噸稅。 大陸船舶噸稅之前由國務院根據全國人大授權制定的條例規範,此次將原條例平移上升為法律,未對原正實行的制度做大幅調整。 船舶噸稅法施行後,中國國務院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公佈的「船舶噸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