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直闖淡水河!管碧玲認了「這2人」誤判:幹部自請處分獲准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11日赴立法院備詢。(姚志平攝)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11日赴立法院備詢。(姚志平攝)

一名大陸籍男子自福州駕駛動力小艇直闖淡水河口,在漁人碼頭上岸時才遭逮捕。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強調,系統沒有失靈,但是人出了問題,雷操手誤判是返港的漁船,守望哨有失職之處,負責的幹部在第一時間就提出自請處分,「這一次,我有答應,我也下令要予以處分,必須有所警惕」。

管碧玲今(11日)赴立法院備詢,會前接受聯訪時針對陸籍男子衝淡水河一事表示,要嚮往台灣的民主生活、要投奔自由的這種說辭,「我們經常會碰到,我們不會相信,而且我們會朝各方面下去偵查」,目前已經在偵查的過程之中,目前有裁定收容,一切的偵查會繼續的進行。

管碧玲說,這個案例,海巡署對外的說明是說,他們有一路的監控,那大家覺得非常納悶,為什麼一路監控,可是卻是等到人家報案的時候才去抓呢?她坦言,「這中間有一個誤判」。

管碧玲說,這艘船在9日海巡的雷達發現的時候,是在6海里的時候發現的,因為它是小船,是一個大概9公尺長的小艇。管表示,一般雷達在3海里之內,可以偵測到礁閥或者是小艇,在9海里內可以偵測到15噸左右的船,在12里哩可以偵測到35噸左右的船,因此這個9公尺長的小艇,在6海里被偵查到,「可見雷達的偵測系統沒有失靈」,系統沒有失靈,但是人出了問題。

管碧玲續指,在10點的時候前後交班,前一班跟後一班的雷達的雷操手,他們看到這樣的一艘船,根據工作的經驗,他們誤判為是一艘要返港的我國作業漁船,他們認為說一般如果是要偷渡多半是衝岸際,不會是往港裡面走。

管碧玲表示,這艘船在6海里被鎖定的時候,它往港的方向在航行,雷操手誤判的結果,一路把它當作是返港的漁船來監控,所以6海里的時候就通報了,岸際的守望哨,到3海里的時候再度通報,到0.5海里的時候又再度通報,都通報守望哨說:你們要隨船監控,而且要就近趕快去辨識。

管碧玲指出,可是在3海里的時候要去辨識的時候,守望哨說,因為海上有30艘船,他們沒辦法辨識,到0.5海里的時候,因為距離還是遙遠、速度很快,仍然無法辨識,可是到八里守望哨的時候有辨識出來「不是我們的漁船」的時候,岸際守望哨的同仁有失職之處,也就是當八里守望哨通報這艘船船名特殊,可能不是台灣漁船的時候,這個守望哨的哨兵沒有通報岸際趕快去抓,「這中間有30分鐘之久的失誤。」

管碧玲說,這件案子,看得出來兩道偵監幕,一道是雷達,一道是守望哨,「系統沒有失靈,是人出了問題」,既有雷操手誤判是返港的漁船,守望哨的哨兵兄弟,在最後可以應處的30分鐘,他沒有負其他的責任,這件事情負責的幹部在第一時間就提出自請處分,「這一次,我有答應,我也下令要予以處分,必須有所警惕」。至於處分到什麼層級?管碧玲表示,今天會開人評會,軍中的話叫做軍評會,今天會開會討論。

管碧玲指出,這件事情也呈現出來,偵監系統在面對大陸有可能是有系統性的測試,他們用泅泳、用小艇、用這種玻璃纖維的小船,或者是用舢舨船,在衝台灣的岸際、在測試台灣海防的時候,台灣的防守能力在這個部分,確實要面對。

管碧玲也說,目前也有中長期計畫,因為以去年到今年來看,總共是有18個案例,這期有一半以上都有抓到,可是也有將近一半的案例,必須要結合漁船和人民的報案,才能夠破案,「今天這個案例是屬於完全失守的一個案例」,確實是有人為的問題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