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路大V落難 邊民被判刑

旺報【記者簡立欣╱綜合報導】 又1位大陸網路紅人落難!網路大咖邊民(本名董如彬)23日一審獲刑6年半、罰金35萬元(人民幣,下同),港媒表示去年8月以來大陸加強網路治理,許多明星級「大V」言論明顯收歛。 董如彬是雲南邊民文化傳播公司法人代表,在「躲貓貓」、「小學生賣淫案」等事件中表現活躍,新浪和騰訊微博粉絲總數超過10萬。 新華社報導,雲南昆明法院23日指出,董如彬在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事件後,以網路公關公司身分編造、散布網路虛假資訊,詆毀政府形象,據此構成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董如彬口頭表示將上訴。 港媒《明報》表示,去年8月初,大陸國務院信息辦公室才會晤一批大陸網路名人,達成共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社會公共秩序、道德風尚、信息真實性「7條底線」共識;不料月底擁有1200萬微博粉絲的「大V」薛蠻子就被指涉嫖妓遭拘查。 去年9月,大陸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建立網路治理法條,最廣為人知的是「誹謗信息被轉發500次可判刑」;其後數個月,包括秦火火、王功權、邊民等「大V」先後被拘查。大陸博聯社總裁馬曉霖直言,2013年是網路生態的「分水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