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員新一波集體協商 致力提升在船生活品質

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表示,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與中國船東協會經過一週研討、磋商,在上海對《中國船員集體協議(A類)》(下稱「集體協議」)修訂達成一致意見,因而簽署新一波集體協議。本年度船員集體協商重點是改善船員在船通訊條件、優化船員工資計算方式、規範提前解除勞動合約與上船協議程序,提升船員在船生活品質、工作待,並促進海上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按照新修訂集體協議,船員在船期間,船東向船員提供免費網路流量,讓船員在船期間通訊、娛樂、學習。雙方約定,船員使用船舶流量須遵守船東或船長制定的使用規範,按規定時段、時間長短與形式使用,不得因上網影響船舶正常工作、本人值班與休息。為規範船上合約履行,雙方協商制訂《提前解除勞動合約或上船協議規範程序》,船東成立船上勞動關係協調小組,在船東和船員就提前解除勞動合約或上船協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充分聽取雙方意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有效保障船員就業權。

雙方也同意,完善加班工資計薪標準,以新計薪標,船員固定加班費將有較大幅度提高。自二○二四年起中國船員集體協議將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平均匯率,制定與公布人民幣最低基薪表。這波簽訂團體協約效期為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為確保簽約船東能切實履行集體協議規定,全國工會職工權益服務熱線已正式向船員開放。船員可藉此反映集體協議履行問題。船員投訴時,需準確提供船東或船舶管理公司及派員公司名稱、地址、聯絡人、船舶名稱、船旗及本人基本資料。

中國船員集體協商工作機制建立於二○○九年,至今已有十四年,先後公布中國船員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伙食費標準、船員傷病亡處理行業標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船員勞動待遇標準等海上勞動標準,獲得行業認可與廣泛應用。二○二二年至二○二三年共有八百八十六艘船舶申請執行集體協議,在中國履行《二○○六年海事勞工公約》、維護船員合法權益、推動航運業健康穩定發展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