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設國家監察委 遭質疑不合憲法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9日電)中國大陸已在全境展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且監察法草案7日在網上公布,不過,已有大陸法律學者對這部法律的合憲性提出質疑。

根據7日公布在中國人大網的監察法草案,「中國監察委員會是最高國家監察機關」,中國監察委員會主任研擬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8日撰文,提請對監察法草案進行合憲性審查的請求。他表示,任何法律規範在正式頒行之前,應該接受合憲性、合法性的審查。

他說,在大陸的憲法中,規定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最高審判機關、最高檢察機關等。因此,監察法草案中關於最高國家監察機關設置的條款,具有重大的憲法意義,需在憲法中明確規定。

他提出疑問:監察法草案是否存在僭越憲法保留事項的問題?是否有以法律代行憲法之權的嫌疑?

早在去年底,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憲法學者童之偉也曾在鳳凰網發表專論,指出在憲法規定之外,新增設一種在中央與國務院平行、在地方與各級人民政府平行的國家機關,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憲法的根本。

他說,全國範圍設置國家監察機關必須修憲才行,因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只能根據憲法關於特定國家機構的規定制定相應法律,不能就憲法沒有規定的新的國家機構制定法律。

大陸明年將成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運作方式將是在中共黨委領導下,由中紀委和監察委合署辦公。

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中國監察部部長楊曉渡先前的說明,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目的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10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