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爭平權 「小恩小惠」不如加速核發身分證
中國時報【中國時報╱羅印?╱台北報導】 政府研議放寬陸配親屬來台探親限制,部分陸配認為此舉更便利親屬探視,不過也有陸配團體認為這只是政府對陸配的「小恩小惠」,陸配真正在意的還是取得身分證年限無法比照外配,呼籲政府讓陸配與外配享有相同的權益。 多年來為爭取陸配權益奔走的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長鍾錦明昨受訪表示,對政府放寬探視限制樂見其成,不過,放寬限制只能算是對陸配的「小恩小惠」,相關陸配團體已爭取三年多。 鍾錦明強調,陸配最在乎的還是身分證取得年限,6改4(年限6年縮短為4年)已爭取近10年,過去馬政府時代都被民進黨杯葛,爭取陸配平權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陸配楊國域受訪指出,這項放寬措施確實會讓陸配親屬來台「方便點」,但也聽聞陸配圈有少數人作「另類解讀」,認為這是因為兩岸關係不好,政府因應陸客減少而推出刺激大陸民眾來台的一種辦法。 楊國域說,與其關注親屬探視,陸配更希望能將年邁的父母接到台灣定居。大陸過去實施一胎化,很多陸配父母老年在大陸無人照顧,即使陸配已取得身分證,其父母最多也只能在台灣待半年;台灣政府開放70歲以上陸配父母來台定居,但一年只有60個名額,根本不夠用。 另外楊國域也提到身分證取得年限問題。她強調,陸配爭取平權,爭取與外配一樣享有最快4年取得身分證;陸配和外配同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希望不要再有身分證取得年限的落差。 楊國域說,在取得身分證之前,陸配要辦手機號碼、申請信用卡或辦理各種貸款等,都要藉由台灣配偶的身分;一旦夫妻關係不睦,身分問題往往成為台灣配偶威脅陸配的理由或手段。 此外,在取得身分證前,若台灣配偶因故無法工作,陸配甚至無法申請中低收入證明;如果還沒有生小孩,或者無法取得小孩的監護權,取得身分證前離婚,還得限期離境,處境非常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