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推出「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 讓顏損者享有就業平等

陽光基金會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讓顏損者能享有就業平等
陽光基金會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讓顏損者能享有就業平等
燒傷致顏損的采瑀曾遇不友善面試經驗
燒傷致顏損的采瑀曾遇不友善面試經驗
企業響應職場臉部平權
企業響應職場臉部平權

畢業季即將到來,正值社會新鮮人求職旺季,陽光基金會發布最新「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發現超過半數的燒傷與顏損者在求職過程中,曾遇過不友善的面試經驗,或是遇到面試官的提問顯示出對外貌的顧慮,甚至要求顏損者揭示疤痕或胎記。對此,為解決聘僱雙方的不理解甚至焦慮、歧視行為的發生,陽光基金會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提供雇主或人資單位免費索取,期望營造多元共融(DEI)的職場環境。

 

陽光基金會倡導組主任莊麗真表示,根據「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結果,有40.5%顏損者在求職準備過程中,呈現中高程度的焦慮,主要會焦慮外表影響錄取,或擔心因燒傷而被質疑工作能力。而實際上,也有52.7%的燒傷與顏損者在面試時會遭遇至少一種不友善的經驗,最常遇到的前三種狀況分別為:面試人員的提問,讓顏損者覺得面試人員對其容貌有許多顧慮(31.2%);其次,面試人員注視顏損者的眼神或表情,讓他感覺不舒服(22.5%);第三,被面試人員要求揭示胎記或疤痕等有特徵的部位(21.0%)。像有傷友分享,「面試時被問說疤痕這麼恐怖,輪值中夜班會不會嚇到人?」或是「應徵櫃台職缺,當場被改請去面試房務。」,當場被明示暗示妳的外貌不適合這個職務的也有1成。

 

莊麗真主任強調,外表不是定義一個人的唯一標準,不管顏面外觀如何,都應有平等就業的機會。陽光基金會從研究發現和個案服務經驗中發現,外貌影響就業的問題,除了直接以貌取人外,也常有雇主因對燒傷顏損者的不了解,認為他們能力會受到限制,或面試時的表達方式讓求職者感到被冒犯。

 

為了讓聘僱雙方相互理解,減少求職者焦慮或受歧視行為的發生,陽光基金會特地蒐集文獻與傷友經驗後,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讓雇主可以從招聘到職場互動都能有所依循,營造更多元共融(DEI)的職場環境,有能力的求職者,無論顏面外觀是否有特徵,也可有一展長才的機會。關於「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可上陽光基金會官網索取,也呼籲社會大眾能響應基金會積極推動的「臉部平權」運動,讓每個人不管顏面外觀如何,都應有平等的就學、就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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