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銘綠能獨董喊開臨股會 商業法院裁定不准開

隆銘綠能獨董要開臨股會,商業法院裁定不准開。
隆銘綠能獨董要開臨股會,商業法院裁定不准開。

原名同開的隆銘綠能爆經營權之爭,近期兩派人馬搶開股東臨時會,其中獨董施芸婷、成昀達預計在12月23日召開臨股會,準備解任非公司派董事,並進行補選,但商業法院昨(21)日裁定,禁止這場臨股會召集。

隆銘綠能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先是獨董喊開股東臨時會,將解任非公司派陣營的5名董事後,另一陣營也決定召開臨股會,準備全面改選董監事,雙方火線交鋒。

其中,非公司派陣營的法人董事陽明春天投資日前向商業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由獨董施芸婷、成昀達召集的臨股會,昨日商業法院做出裁定,禁止該場臨股會召集,而公司也在晚間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將依法院執行命令依法辦理。

陽明春天投資法人代表、兆紳管理顧問董事長劉兆生表示,由於獨董違反應親自出席董事會之受託義務,拒絕出席過半董事召集之董事會,導致公司日常業務停擺;且獨董施芸婷任職的家和法律事務所受隆銘公司委任收受報酬超過50萬元,顯然不具獨立性;加上日前過半董事也決議將於明年2月10日召集臨股會,可見董事會並無不為或不能召集股東會之情形。

「綜上所述,董事們認為這次由獨董召集的臨股會並無必要,因此提出假處分,禁止該場臨股會召集,而這也獲得商業法院認同。」劉兆生指出,收到商業法院裁定後,陽明春天投資也旋即申請強制執行。

一名法界人士分析:「雖然對方可以向最高法院提抗告,但實務上來說,至少需要3個月的時間,以此案來看,相關做法恐怕緩不濟急,因此,陽明春天投資只要提供擔保就可以禁止對方召集臨股會。」

而商業法院這次的裁定,也顯現主管機關正視獨董亂象的問題。這幾年,為了搶奪經營權,各方人馬都會透過獨董召開臨股會,進行董監事全面改選或是解任非己陣營的董事,讓獨董被外界質疑不具獨立性,因此今年8月,金管會才發布《證交法》修正草案,希望限縮獨董權限,如今在法規尚未上路前的空窗期,可以發現,有關單位正積極維護市場秩序,避免有心人士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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