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口胡謅林志玲懷孕 柯文哲恐害慘台大醫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接受媒體專訪,被問到學姊黃瀞瑩和名模林志玲誰比較漂亮?沒想到竟脫口而出「林志玲已經嫁人懷孕,退出這比賽行列」引發外界關注。柯文哲今天被記者追問,尷尬地表示是隨口亂說,「自己性平教育不及格,該跟林志玲道歉,該道歉就道歉。」雖然只是一句玩笑話,不過柯文哲此舉已遭律師批評恐害慘台大醫院的醫生。

隨口胡謅林志玲懷孕 柯文哲恐害慘台大醫(中央社/資料照片)
隨口胡謅林志玲懷孕 柯文哲恐害慘台大醫(中央社/資料照片)

藝人林志玲閃嫁給日本男團「放浪兄弟」成員AKIRA後,肚皮動靜一直是媒體焦點。柯文哲上午出席「福利好厝邊—中正區社會福利綜合大樓開幕典禮」後表示,當時受訪被問及兩人誰比較漂亮時,他認為「這種題目我怎麼敢回答」就隨便提個題目岔開話題。至於所謂「林志玲已經嫁人懷孕」,柯文哲坦言自己也是看網路新聞隨口說的,並不是有來自台大醫院的內幕消息。

媒體追問,柯文哲言論恐違反醫師法。柯文哲指出,他還是應該要去參加性平教育課程,「今年還要上2小時,但還沒上」,並重申是從網路新聞得知訊息,「自己性平教育還是不及格,該道歉就道歉」。

對於柯文哲胡口亂說的行徑,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文指出「柯文哲恐害慘台大醫院」,更讓將消息走漏的醫師可能面臨刑法洩密罪的刑事責任,也有醫師法及醫療法的行政處罰。

黃帝穎表示,醫生無故洩漏他人健康資訊,在「刑事責任」部分,刑法第316條明定,「醫師、藥師、藥商...或其他佐理人,或曾擔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以下罰金」。

另外,在「行政責任」部分,醫療法第72條及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他說,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如洩漏病患資料,依醫療法第10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至於洩漏資料的醫師,另有醫師法之懲戒,依醫師法第29條規定,將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對於柯文哲意外爆料林志玲可能「懷孕」的消息,據新浪娛樂報導,林志玲的工作人員則表示「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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