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馬下台?張博雅:做2年就辭不尊重憲法

新頭殼newtalk2014.07.01 翁嫆琄/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日行使監察院正副院長人事同意權案審查,針對新任監院人事一做就6年,不但剝奪了新任總統的提名權,還可能保障馬政府團隊不被調查。對於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詢問院長被提名人張博雅是否可能隨馬政府一同下台,張博雅強調,做2年就辭職的話就是不尊重憲法。

邱志偉下午質疑,當總統馬英九任期屆滿下台、新任總統上任後,在職的監院人事仍是馬政府時代提名的,不但讓新總統沒辦法提名監院人事,若馬政府的成員爆發弊案,監委可能也不會進行調查,他詢問,張博雅有沒有可能跟隨馬政府下台,作為民主政治的典範。

不過,張博雅回應,沒任期制的,例如行政院才能同進退,有任期制的都不能同進退,若做了2年就辭,就是不尊重憲法,而且這麼做反而是不負責任,憲法有規定6年要好好的做。

邱志偉又詢問張博雅,受到馬的提名,她覺得自己具備哪些條件與能力?對此,張博雅表示,並非總統直接提名她,而是審薦小組推薦的,但她個人曾從事基層市長、立委等各項職位,行政經驗豐富。邱志偉追問,「你覺得社會對你有很高的評價?」張博雅則回應,「應該是有的」。

另外,民進黨立委許添財提到,許多地方政府用花錢置入性行銷宣揚政績,監察院會照辦嗎?張博雅說,從她擔任公職以來,從來沒有這種方式宣揚政績,但她認為監察院做了什麼事應該讓媒體知道,而不是買廣告,「像你做了哪些糾正、彈劾案等,都要讓媒體知道」。

針對張博雅的回應,許添財認為,依他個人的觀察,不是監院的作為民眾不知道、媒體沒報導,而是媒體報導後,民眾更反感,「因為不符合他們的期待,落差太大,這才是問題」。張博雅則解釋,可能是送公懲會時間拖太久,民眾才覺得監院沒在做事。同時,許添財則指出,監院每年每人才完成糾舉案0.03件、彈劾案則是0.7件,實在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