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財報簽證 八中槓四大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明年元旦上路,金管會正擬訂審計第54號集團企業查核公報,卻引爆「四大」與「八家中型」本土會計師事務所全面搶市爭執,八中希望金管會在推動與國際接軌的同時,不要忘了台灣還有中小型會計師事所的存在與權益。 我國將從明年起全面採行IFRS,根據IFRS的財報準則規定,母子集團企業採行合併報表制度。金管會因應財報準則的國際化,正草擬有關審計第54號集團企業查核公報條文。 據指出,該公報條文草案初稿才完成,就震撼所有本土的中型會計師事務所,業者擔心採用以母公司為主合併報表,將造成業者無生計且將造成國內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惡性搶食客戶。 包括立本台灣、調和、第一聯合、大中、廣信、惠眾聯合、正風及鼎信等八家中型會計師事務均認為,第54號集團企業財報查核規定,可能對業者造成的重大不利影響。 立本台灣會計師許坤錫指出,集團企業母公司轉投資子公司持股50%以上,子公司財報要併入母公司採合併報表,但現行公報準則對於母公司持有20%至50%股份的子公司,並沒有一定要併入母公司採合併報表。 據統計,我國上市櫃公司有8至9成的財報是由勤業眾信、資誠、安侯建業及安永等國際性聯盟的所謂「四大」審計與簽證,但仍有約1成,是由本土中型聯合會計師事務負責。 許坤錫說,IFRS未上路時大家各憑本事爭取客戶,因此有些集團企業母公司是由「八中」等中型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子公司反而被四大拿走;也有母公司是由四大做,子公司由八中負責。他表示,但如果金管會傾向完全將母子公司報表都由母公司所審計及簽證事務所包辦時,相當不利於中型事務所的業務發展。 過去甚至還有主管官員要求,券商輔導企業若要上市櫃,一定要將簽證轉移由四大處理否則不予通過的情況,業者痛心主管官員偏私其行政中立。 調和會計師吳佳鴻說,四大與八中的客戶糾紛,源自於「重大性適用」的認知差異,例如有關投資性不動產或固定資產的評價,IFRS一律採公允價值計算,金管會則規定國內仍採行按成本法估算,如果未來強制規定子公司這方面資產「重大性」,要求企業集團母公司財報因此必須併入子公司財報,將壓縮中型事務所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