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若要求不實「防疫照顧假」 勞工可向地方政府陳情

記者李恬郁/綜合報導

勞動部最近接獲投訴,有雇主要求勞工請名實不符的「防疫照顧假」。勞動部今(19)日表示,若遇到此種情況,勞工可向地方主管機關陳情,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

為了防疫需求,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停課期間,受僱家長或家屬其中1人如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可依相關規定請防疫照顧假。但勞動部近日接獲投訴,有雇主因疫情影響,要求沒有停課子女或家屬照顧需求的勞工請防疫照顧假,甚至自創「防疫假」要求勞工請,藉此規避給付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勞工如果遇雇主片面要求請名實不符的「防疫照顧假」等,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陳情申訴,讓地方主管機關可以介入,依個案情況幫助勞資雙方、協助雇主了解相關政府資源。

另外,事業單位如果受疫情影響,有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必要,可以與勞工簽訂書面協議,原約定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給付的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並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及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後續會由這些機關提供相關協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