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鋼印平面醫用口罩9/24起開賣

鑒於前段時期屢傳大陸製非醫用口罩混充為國產醫用口罩流入實名制1.0販售據點或市面販售,為解決此亂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濟部與口罩國家隊各廠商推動「雙鋼印平面醫用口罩」,並自9月17日至10月31日間全數徵用所有合法生產具雙鋼印的平面醫用口罩,雙鋼印平面醫用成人或兒童口罩已於9/24正式在實名制1.0據點:健保特約藥局及各鄉鎮衛生所開始販售,網路及超商預購通路則自10月12日起開始供應,民眾若是想在自由市場通路購得雙鋼印平面醫用口罩則須等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解除全數徵用後。民眾應加強辨別、購買醫用口罩,中秋及國慶連假請落實戴口罩、勤洗手等防疫新生活運動。 此外,109年9月23日前國內合法生產之無雙鋼印平面醫用口罩,於自由市場通路可持續販售至12月24日。未能即時售完者,各醫用口罩許可證持有業者應於110年3月23日前收回市售品,連同庫存品送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始得繼續販賣,換言之,110年3月23日前民眾若是買到無雙鋼印平面口罩,查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等相關資訊都可安心使用,自110年3月24日起市售之平面醫用口罩皆需有雙鋼印或經驗章後才可販售。 若為因應公共衛生防疫所需,109年9月16日起,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旅客入境攜帶總量250片以下者,不論醫用或非醫用,免向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旅客入境攜帶250片以下之醫用口罩,免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醫療器材個人自用同意文件。超過入境攜帶數量上限者,請依規定申請報關或輸入許可,避免受罰。 再次呼籲民眾辨別、購買醫用口罩注意事項: 1、除實名制口罩外,盡量不要購買散裝、來源不明無標示之透明包裝口罩。 2、如要購買醫用口罩請確認外包裝是否有「醫療」、「醫用」、「外科」、「手術」之字樣。 3、請檢視外盒或最小販售(袋裝)包裝是否有廠商名稱地址電話,以及是否有核准字號。 十月連假即將到來,防疫期間仍需維持個人防疫措施:勤用肥皂洗手、保持室內1.5公尺、戶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及搭乘大眾運輸時需佩戴口罩並請留意自身及親友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