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半年過19案

工商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環保署長李應元與副署長詹順貴昨(2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離岸風電案環評進度。李應元表示,今年受理22案離岸風電環評案件,初審通過19案,合計裝置容量達10.07GW,不但比去年通過的0.61GW更多,還超越2025年再生能源政策中離岸風電「遴選3GW及競標2.5GW」目標。有望通過環評風場爆表,總投資金額估破2兆元。 李應元表示,送審的這22案中,有21案都在年中時送入環保署,但在6個月內完成19案,案件完成初審時間,大約是4至6個月。這些案件不只是經濟部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部分不在潛力場址風場也被經濟部能源局要求趕在今年底完成審查,目前剩下福海、桃新、台海桃園(W1N)、新北離岸風電等4件,仍在補正或審查中。 環保署列出近年送審環評離岸風電環評案,目前已通過環評大會4案中,裝置容量為610.6MW,年發電量可達20.63億度,而通過審查、建議通過環評的裝置容量為11,491.7MW,年發電量可達363.1億至444.7億度;合計裝置容量為12,102.3MW,年發電量可達383.7億至465.3億度,預估一年減碳量可取代傳統電網達2,030萬至2,461萬噸、取代燃煤3,070萬至3,723萬噸。 預估現有規畫風場投資金額突破新台幣2兆元,其中單以沃旭彰化外海四個風場投資案,金額即達3,000億元。為了搶得商機,不少開發商主動退縮風場、加大單機容量,以換得環評過關,但加大單機容量、挑戰風機技術是否反而壓縮台灣風機廠的商機? 詹順貴認為,台灣應藉由這次設置離岸風電的經驗,加快跟上歐洲國家腳步,特別是在水下施工技術部分,好好發展國內技術所長,未來還能把這經驗應用在其他即將要設置離岸風電的東亞、東南亞國家。 甩開冗長環評審查「惡名」,李應元把審查高效率歸功在實施離岸風機政策環評,因先在政策環評中劃出基本原則,包括由遠而近、距離白海豚重要棲地1,000公尺以上,為保護鳥類而調整風機葉片高度、施工期應避開過境期、留設鳥類穿越廊道、加裝監測系統等,讓開發商有規則可循。 李應元不忘向其他產業喊話,「不要畏懼政策環評」,而他心中預估下一個能進行政策環評的產業應是水泥與礦業,「但目前經濟部的工業局與礦務局,尚未交出政策環評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