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高價採購 藍營:台灣別當冤大頭

監察院日前公布調查結果,指出經濟部今年上半年對離岸風電開發商進行遴選作業,其中併網容量分配法制作業不夠周延,且躉購費率過高、裝置容量又在短期內暴增,潛藏國產化及金融風險,要求經濟部必須檢討。立法院國民黨團於昨(十一)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監察院已經明確點出,離岸風電政策躁進,恐損及國家權益的可能性,希望經濟部長沈榮津三思而後行,否則債留子孫! 書記長曾銘宗表示,經濟部離岸風電購買價格過高,監察院已經提出糾正,但是經濟部長沈榮津和能源局長林全能卻還硬拗,事實上整個離岸風電躉購結構是五‧五GW,第一階段遴選方式是三‧八三GW,每度價格是五‧八元。第二階段是以競標方式是一‧六六GW,每度價格二.五元,兩者每度相差三‧三元,且簽約長達二十年,台電必須多付出九一○○億元,這將由全民買單,影響消費者與國庫財政重大權益。 曾銘宗指出,根據能源局所提供的一○七年度離岸風電參數資料顯示,期初設置成本在一七五,○○(元/千瓦),運維比例為三‧二八%、每年售電量為三六○○(度/千瓦),平均資金成本為六‧○五%,期初設置成本高達十七‧五○萬元/千瓦,隨著科技不斷演進,相關設備運轉效益勢必會大幅提高,而台電與廠商簽約長達二十年,還是依照期初的十七‧五○萬元/千瓦標準,根本就不合理。 立委費鴻泰表示,供電業者力拚年底拿到籌設許可,就可以與台電簽約躉購價格每度五‧八元,倘若明年才能取得籌設許可,每度價格五.一元。因此,業者想盡辦法取得內政部營建署「海岸管理法」審核、漁業署的「漁業補償協商」以及文化部的「水下文化資產作業」等相關文件,然後再送到相關縣市政府審查,最後再核轉經濟部審核,若通過後,將發出籌設許可。費鴻泰呼籲風電設置縣市的桃園縣與彰化縣政府首長,請替人民荷包把關,倘若以今年價格五‧八元計算,二十年下來將多付九一○○億元,而兩個不同每度價格相差的十二‧七%的差價,等於是一一五五億元,請鄭文燦與魏明谷嚴把關。 立委賴士葆指出,「以核養綠」的公投已經通過,最新民意要求政府「核能電廠繼續用、綠能慢慢養」,以五‧八元離岸風電躉購每度價格的正當性已經消失,綠能不需要再「趕進度」急躁地設置離岸風電。若仍以五.八元的價格乘上二十年所支出的九,一○○億元,等於全台灣每個人得背負四萬元電債,沈榮津居然還沾沾自喜對外宣稱,每年可為國家省下四,○○○億元,真不知經濟部的計算方式何來?賴士葆要求經濟部,不要再魚目混珠、圖利廠商。 副書記長孔文吉表示,監察院糾正報告,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沈榮津與林全能,經濟部必須要調整能源結構比,同時檢討離岸風電價格,尤其當以核養綠公投通過之後,民進黨「反核」這塊神主牌可以丟棄,經濟部該重新檢討能源配比,二○二五年綠能還需要佔廿%嗎?現有核能電廠是否需要延役?核四是否需要重啟?經濟部必須對外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