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眼鏡行!酒精當生理食鹽水害女子右眼近失明 負責人115萬和解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眼鏡行業者出面說明。(圖/翻攝畫面)
眼鏡行業者出面說明。(圖/翻攝畫面)

台中豐原某眼鏡行陳姓負責人,在呂姓女客人驗光時,誤將酒精當生理食鹽水倒入眼形眼鏡儲放盒。呂女戴回隱形眼鏡右眼嚴重劇痛,就醫才知角膜已90%化學性灼傷,視力僅剩0.04。陳男遭依過失重傷罪起訴,呂女因不想再回想,雙方以115萬和解,具狀向地檢署撤告。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為豐原區某眼鏡行實際負責人,該眼鏡行在一中商圈也有分店。110年9月8日下午1點左右,呂姓女子到豐原的店面驗光,將原本的隱形眼鏡摘下,放置在陳男準備的隱形眼鏡儲放盒。

女子到眼鏡行驗光,竟因此造成右眼嚴重灼傷。(圖/翻攝Google map)
女子到眼鏡行驗光,竟因此造成右眼嚴重灼傷。(圖/翻攝Google map)

她驗光後要戴回隱形眼鏡,裝上右眼時發現眼球出現刺痛,隨即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醫師檢查後告知,她的右眼有化學性灼傷,角膜破皮,有90%都灼傷,右眼最佳矯正視力只剩下0.04,近乎失明。她回店裡了解,這才發現陳男竟然將工業用酒精當作生理食鹽水,導入儲放盒,怒告他過失致重傷罪。

女子戴上右眼隱形眼鏡立刻出現劇痛。圖非當事人。(圖/資料照)
女子戴上右眼隱形眼鏡立刻出現劇痛。圖非當事人。(圖/資料照)

陳男在檢察官將他起訴後,立刻與呂女和解。呂女也在案件送到法院前一天,向檢方具狀撤回告訴,台中地院最後諭知公訴不受理。

據了解,呂小姐事發後眼睛痛了半年之久,認為這麼扯的事都被她遇到,即使已和解,仍是她「心裡的痛苦!」,生活也難以自理。談到賠償,她沒請律師又不想被此事煩心,即使對方態度不佳,強調願賠100萬元,直言法官不會判這麼多,最後仍同意以115萬元和解,現在已不想再回想。

陳姓業者則堅稱是員工所為,現場將酒精裝在生理食鹽水的瓶子,可能標示的字用久了模糊,誤將酒精當生理食鹽水倒下去。因為現在疫情都戴口罩,酒精也聞不出來,無法判斷。全案已經和解,事件已經落幕,請媒體不要再拍,可以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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