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目睹國道車禍 不報警先跳舞拍影片
台南國道發生有酒駕自撞車禍,但有民眾路過停車卻不是要幫忙,竟然一群人在一旁跳舞拍抖音,當事人的家屬看到影片簡直氣炸,要求對方把影片下架,還被嗆聲,不少網友撻伐根本是幸災樂禍,現在警方看到影片也祭出罰則,對在路上停車拍影片的駕駛,開出違停和行人行走在國道兩張罰單。
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台南路段,一台白色自小客車撞匝道號誌配電箱,車頭全毀、號誌也被連根拔起,駕駛看到嚴重車禍立刻停車,但卻不是要幫忙。
一群人竟然在一旁手舞足蹈,背景音樂還是電音舞曲,在車禍現場跳舞拍影片,還放上網路公開平台。剛好被車禍傷者家屬看到,要求撤下影片反被嗆聲。
車禍傷者家屬表示,「要他們刪除結果他們沒有刪除,還跟我說發限時就不錯了,還有人發上去抖音。」
國道四隊新市分隊小隊長洪義銘則說,「在大灣交流道下,發現於路旁休息的肇事駕駛,經實施酒測駕駛人酒精濃度超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肇事駕駛酒測值0.57受到輕傷,雖然酒駕自撞本來就不對,但一群人在車禍現場用戲謔的方式,開心拍片還上傳網路,讓家屬痛批根本是幸災樂禍。
車禍傷者家屬更說,「很過分啊,如果今天換成他們家人,被人家PO上去抖音他們怎麼想,請他們刪除又不要還越來越過份。」
民眾也表示不贊同,「很要不得啊,這個就社會觀感不好,今天如果撞車的是他自己的親朋好友,他還會這樣在那邊好像看熱鬧的心態嗎。」
洪義銘小隊長則表示,「違規停車以及第33條4項,行人行走於國道,可處新台幣3000元~6000元罰款。」
車禍的現場可是在國道上頭,拍攝者違停路旁還下車拍片,高調PO上網,這下子也被警方依法開罰。
(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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