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科技執法將上路 採連續製單告發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2日電)雪隧科技執法系統15日起啟用,取締項目主要以超速、低於最低速限、變換車道及惡意逼車為主。警方呼籲,隧道南、北向各設置8組,可連續處罰,違規者不要跟錢包過不去。

國道公路警察今天說,國道5號「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於隧道南、北向各設置8組,共16組,主要以超速、低於最低速限、變換車道及惡意逼車為取締項目。

在超速罰則部分,雪隧內現今速限為時速90公里,但仍保有10公里寬限值,也就是時速超過100公里才會取締;時速如超過100公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罰鍰;時速在130公里以下(超過速限40公里以內)小車罰5000元,大車罰6000元;若是時速在150公里以上(超過速限60公里以上),罰6000元至2萬4000元。

低於最低速限(龜速車)方面,行駛雪隧時若低於最低速限70公里,且同向車道前方50公尺以上沒有其他車輛,將法製單舉發,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在任意變換車道部分,行駛雪隧內若車道沒有事故、故障車及道路施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卻無故變換車道,可依法罰3000至6000元。

警方也說,在雪隧正常車速情況下,若車輛與前方車輛距離不足10公尺,屬惡意逼車,最重將處以6000元至2萬4000元的罰鍰。

國道警方呼籲,雪隧科技執法所列取締項目都可連續製單舉發,請用路人遵守相關規定行駛。10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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