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口湖光電變電站疑涉弊 鄉親北上立院陳情抗議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一家名為「睿日光電」的公司,在雲林縣口湖鄉設置升壓站,因未經合法許可提前施工,引發謝厝村居民強烈抗議與多年陳情。今(14)日口湖反變電站自救會等20餘鄉親,前往立法院向劉建國委員陳情,並召開記者會提出三項訴求:一、撤銷違法的地方同意函及能源署許可;二、追究官員失職,依法懲處;三、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徹底糾正這起官商勾結、罔顧程序正義的案例。同時也前往監察院向監察委員遞交陳情書。
立委劉建國在記者會上指出,發電事業設置應循嚴格審查程序,首先須取得地方政府的同意函,並經能源署核發「籌設許可」。此過程要求多層監管,以保障安全、環境及社會影響的合法合規,且在取得施工許可前,企業須於設置地點召開地方說明會,讓居民知情並參與。但睿日光電的行為,卻違背了上述程序,顯露嚴重失職與黑幕。
自救會指出睿日光電在未取得施工許可前,便於去(2023)年1月16日進場施工,重機壓壞村民農田。村民報警後,雲林縣政府回應其施工無許可,並函詢能源署。然而,能源署竟於隔(17)日火速補發許可證,形成「先上車、後補票」的違規現象,顯見能源署對企業的縱容,讓謝厝村居民質疑是否存在官商勾結。
根據能源署2022年6月23日的公文,地方說明會應於設置地點召開。然而,睿日光電卻在8公里外的下崙村舉辦,造成謝厝村居民無法參與,嚴重侵犯知情權與程序正義。劉建國委員痛批這種「甲地開發、乙地開會」的行徑,稱之為「荒唐離譜、可惡至極」,並指出此安排無法為工程合法性提供基礎。
睿日光電的不當行徑顯示出更深層的問題。縣議員蔡孟真指出,2022年1月26日,雲林縣府明確要求睿日光電取得地主同意書、土地容許使用證明及補充說明會資料方可獲得同意函。然而,縣府竟在資料不全的情況下提前於3月11日核准此函。蔡孟真質疑縣府此舉是否證明「官商勾結」的存在。此外,縣府未依規定進行現場勘查,卻稱書面審查即可,令人難以理解,形同脫罪之詞。
蔡孟真議員強烈抨擊張麗善縣長,稱其怠於履行職責,甚至推卸責任予中央。蔡議員指出,2022年2月25日,睿日光電於下崙村召開說明會,程序不符要求,但縣府並未糾正。更嚴重的是,睿日光電提交虛假土地資料,將有10年以上轉作紀錄的土地標為「無耕作事實」,但縣府未要求補正,顯露出瀆職行為。蔡孟真呼籲,縣長張麗善應撤銷違法同意函,對失職官員予以嚴懲。
今(2024)年10月28日,新北地檢署針對國金能源與睿日光電的重大行賄案正式提起訴訟,並以貪污罪起訴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同時以洩密罪起訴前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此案件揭開了在綠能產業發展中被權力與金錢交織所掩蓋的黑幕。
檢方在指控書中指出,前建設處長李俊興擔任關鍵角色。他被控在睿日光電申請程序中,以權謀私,主動指示承辦人優先處理相關申請,協助企業迅速獲取縣府的同意函。這一行為違背了政府部門的應有程序,顯示出公共權力如何被私利利用,對於雲林縣這一案件中無數居民的訴求更是置之不理。雖然李俊興承認部分違法行為,但其態度避重就輕,檢方為此特別要求法院對其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充分說明「官商勾結」的黑幕。
蔡孟真議員表示,據媒體報導,國金能源與睿日光電計劃投入5億元賄賂,期在綠能電廠建設完成後包裹出售,預計獲利10億元以上。根據新北地檢署調查,睿日光電已支付5,000萬元和900萬元賄款,用於推進設置進度及確保取得同意函,目前僅追回1,480萬元,尚有4,420萬元去向不明,亟待深入追查。
最後,劉建國委員、蔡孟真議員及「口湖反變電站自救會」呼籲監察院盡速介入調查,追究所有失職人員責任,撤銷睿日光電的違法核准文件。謝厝村居民的基本權益應受到尊重,知情權和參與權是保障生活安全的基石。蔡孟真強調,張縣府應負起責任,徹查失職官員,糾正錯誤決策,給民眾應有的交代!
民代與鄉親呼籲立即撤銷睿日光電的相關許可文件。(圖/自救會提供)《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快新聞/雲林口湖光電變電站疑涉弊 鄉親北上立院陳情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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