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垃圾成山 3.2萬噸無處去!惡臭汙水 苦了縣民
中國時報【周麗蘭、周毓翔、楊騰凱╱綜合報導】
雲林縣垃圾問題終於爆發,目前縣內堆積3萬2000多公噸垃圾無法外運,堆置最多的是斗南鎮約9000公噸,其次是斗六市8000公噸,垃圾山一座比一座高,臭氣沖天,民眾根本無法忍受。由於縣環保局停收斗六市的垃圾,斗六市公所也決定自今日起停止清運轄內公家機關垃圾,縣、市關係呈現緊張局面,一時還看不到解決辦法。
拒置底渣 就拒代轉垃圾
斗六市長謝淑亞昨率當地里長北上,與國民黨立委張麗善聯合開記者會。張麗善指控,雲林縣府為了請高雄市協助焚化垃圾,特別要求縣內各鄉鎮,必須配合暫置底渣以作為代價。斗六市因未提供暫置底渣地點,縣府堅不協助處理垃圾,導致現在垃圾囤積量重達8000公噸,在當地已堆成4層樓高的垃圾山。
謝淑亞指出,自106年3月10日起迄今,斗六市清運的垃圾面臨只進不出的窘境,雲林縣環保局核予斗六市公所垃圾轉出的量為0。公所雖在5月5日已正式行文向環保局求援,但始終未獲縣府核定垃圾轉出量的回應,導致垃圾轉運站囤積量暴增,堆置量達8000公噸,形同一座垃圾掩埋場。
張麗善認為,雲林縣政府對林內焚化爐的處理態度一開始就是政治操弄,導致留下不可解的遺毒。她說,當初規定「一縣市一焚化爐」都是經過審慎評估,以林內焚化廠為例,一天可以處理600噸的垃圾,不但夠雲林自己用,甚至能幫忙處理南投的垃圾。
斗六市槓上縣府 結難解
張麗善表示,根據環保署及相關專家學者建議,重啟林內焚化廠是最符合行政程序、經濟效益及法律規範,也可在最短時間內解決雲林縣垃圾問題,為何雲林縣政府置若罔聞,只為政黨意識型態,而罔顧雲林縣民的權益及健康環保問題?
張麗善說,目前雲林縣1年隨水費徵收的垃圾清除費是1.5億,每年還編列垃圾處理費約1億,但若啟用焚化廠只需花3000多萬;最重要的是,只要焚化廠一啟用,每年發電收入可達2億元,再以發電收益,逐年攤還仲裁判決雲林縣府須分兩期給付達榮公司的29億債務,不用再繼續「割地賠款」,可說是一舉數得。
中央因應方案 緩不濟急
據了解,雲林縣環保局自3月起停收斗六市每日45公噸的垃圾,斗六市垃圾轉運站已累積約4層樓高的垃圾,臭氣沖天、汙水橫流,斗六市代會與公所都認為無力再清運位於斗六市的公家機關垃圾,決議29日起停止清運49個公家機關垃圾,包括雲林縣政府、縣議會等多處公家機關與學校等,把有限的暫置空間留給家戶垃圾。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將協調其他公所支援清運斗六市的公家機關垃圾,另外找地點暫置垃圾,目前不方便說明地點,希望能與斗六市公所找到共存共榮的方法。
他強調,自己也非常排拒底渣,但現實就是如此,不回運底渣,全縣1個月就要增加4000公噸垃圾,7月將舉行垃圾公聽會,主題之一是關於林內焚化廠的環評,縣府處理垃圾「不排除任何一種可能」。
環保署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林左祥表示,針對雲林垃圾問題,環保署訂有短、中、長期的階段計畫,除協助將底渣投入公共工程外,還要幫雲林建立垃圾分類、廚餘脫水等減量設施。
林左祥指出,外界意見認為,協助燒1公噸的垃圾,就要回運1.8噸的底渣,比例有過高之虞,環保署將提出《垃圾調度辦法》,確立合理底渣回運比例,此辦法草案預定7月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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