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情侶生7子「養不起」 竟以100萬預售小孩

怎麼會有這樣的父母?雲林一對同居情侶,從2008年開始陸續生下了7個子女,不過因為兩人經濟狀況拮据,無力撫養孩子,竟異想天開,以50萬的價格將第五個小孩賣給別人,而對方又希望能讓孩子享有手足同胞之情,於是這對情侶又以100萬的價格「預售」第六個孩子,整起案件遭到曝光後,如今判決結果出爐了。

 

雲林一對同居情侶,從2008年開始陸續生下了7個子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雲林一對同居情侶,從2008年開始陸續生下了7個子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這對同居情侶的第一胎在2008年出生,接著在2009、2011、2012年生下小孩,不過考慮到家中的經濟狀況,實在無力撫養這麼多孩子,因此2011年出生的二女兒已經透過合法管道交給他人撫養。不過兩人在2016年3月再度生下第五個孩子,這次他們沒有依照合法收養程序,透過郭姓友人介紹,將孩子以50萬元的價格交由林姓男子撫養。

在這之後,兩人已經無意再生養子女,因此女方前往醫院裝設避孕器,想不到林男收養了孩子後,又認為要給孩子兄弟姊妹,圓滿他的童年生活,因此再度透過郭姓友人牽線這對情侶。 而兩人在金錢的誘惑下,女方先回醫院拆除避孕器,接著兩人與林男達成共識,在女方懷孕時,先支付30萬元頭期款,接著懷孕期間每個月支付2萬元的費用,最後第六個孩子在2017年11月出生後,林男再度透過郭姓友人支付50萬元,並且為了掩飾犯罪,還由女方跟林男共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領養手續。

 

林男花費100萬元購買孩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林男花費100萬元購買孩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這對情侶在2018年又產下一女,10年間共生了7名子女。案情曝光後,雲林地檢署起訴該情侶及郭姓友人,不過兩人否認有賣3子的情事,他們的辯護人則表示,女方在2016年生完孩子後已經裝設避孕器,是因為林男主動要求,希望給孩子手足做伴,女方才取出避孕器,而林男給比較多的餽贈金額也是合情合理。郭姓友人則表示,自己是出於好意才介紹雙方認識,讓小孩可以到生活水平較好的家庭中生活。

 

二審法官認定兩人「預售」孩子的行為有罪,改判3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二審法官認定兩人「預售」孩子的行為有罪,改判3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審判決結果,收養孩子的林男因為已經過世,法院對其做出「不受理判決」,而這對情侶則被依「買賣人口罪」遭判5年徒刑,案件上訴後,二審法官認定「預售」孩子的行為有罪,改判3年,沒收兩人犯罪所得40萬元,但出養3子的部分,法官則認為兩人是受到經濟水平限制,無法扶養孩子才移轉扶養權,並非出於買賣人口之意,因此這部分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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