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簡化公共工程流程

雲林縣政府昨(十八)日於縣府親民大廳召開「『雲林上場‧簡政又便民』-加速核發建照、提升付款效率」記者會,縣長張麗善宣布藉由法令的修改與流程簡化,成功提升工程估驗付款時效以及簡化建照核發期程,期盼縮短行政流程提升縣內建設品質,讓民眾感受縣府便民的誠意與決心。張縣長向縣民報告兩項便民措施,分別為建照審查流程以及工程估驗與驗收流程簡化;建造執照審查流程簡化部分,都市計畫以外地區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造執照,縣府已委任各鄉鎮公所,民眾申請建照時可直接向縣府或委任之鄉鎮公所掛號辦理,縣府將藉「封圖制度」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都市設計審議等平行分會審查,同時結合落實建築師公會審查由建築師簽證負責,加速建照核發時程。(見圖) 工程估驗與驗收流程簡化部分,張縣長亦指出,縣府已在日昨修正「雲林縣政府工程採購估驗付款及竣工驗收作業程序」,藉由新增估驗付款改為書面審查、修改初驗規定,以及提高辦理初驗的契約金額等方式,提升工程付款速度,盼吸引更多優良廠商至雲林投標,達到縣內公共工程品質的優化。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建造執照審查流程簡化後,建築物規模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千平方公尺時,由建設處邀集城鄉發展處、地政處、雲林縣建築師公會推薦之建築師、建築物之起造人(業主代表)及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設計人本人)聯合審查,審查意見將現場一次告知補正,並同時讓業主瞭解案件進度,提高審查的時效與便利度。 工務處長汪令堯表示,「雲林縣政府工程採購估驗付款及竣工驗收作業程序」依據工程會函頒「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之規定修正,新增估驗付款章節,並將派員現場勘驗改為書面審查,以簡化請款程序。 張縣長強調,簡政便民及提升效率是當前施政的主要目標之一,期待透過昨日兩項行政流程之簡化,讓民眾跟廠商立即感受「雲林上場、麗見改善」的施政願景,並盼藉此吸引優良廠商至雲林投標或投資,帶動縣內優質建設的興設與公共工程品質的優化,如有違規將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