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13鄉鎮遭違法傾倒營建廢棄物 檢方起訴57人

董姓、賴姓和鍾姓男子為首的非法集團自111年起將營建廢棄物傾倒在雲林縣農田、魚塭等處,有13鄉鎮受害,面積達14萬平方公尺,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法起訴57人。

董姓、賴姓和鍾姓男子為首的非法集團將營建廢棄物傾倒在雲林縣農田、魚塭等處,有13鄉鎮受害,雲林地檢署指揮警方、環境部等單位積極溯源,全案連同清運司機、地主、仲介等共查獲57人,依法起訴。(圖/檢方提供)
董姓、賴姓和鍾姓男子為首的非法集團將營建廢棄物傾倒在雲林縣農田、魚塭等處,有13鄉鎮受害,雲林地檢署指揮警方、環境部等單位積極溯源,全案連同清運司機、地主、仲介等共查獲57人,依法起訴。(圖/檢方提供)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去年接獲警方移送案件,51歲林姓男子等3名司機去年5月間分別駕駛裝載有營建廢棄物的砂石車逗留在水林鄉某產業道路上,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因此擴大偵辦。

檢方指揮警方、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等單位積極溯源,破獲以39歲董姓、29歲賴姓和37歲鍾姓男子為首的營建廢棄物非法集團,全案連同清運司機、地主、土尾仲介等,共查獲57人。

檢方調查,董姓男子經營的土資場和賴姓男子經營的公司涉嫌與經營車隊的鍾男及9名司機,從民國111年11月間至112年5月22日被查獲時止,與地主、土尾仲介配合,以合法掩飾非法方式,在雲林縣13鄉鎮、超過25筆土地傾倒營建廢棄物。

檢方統計,被傾倒的面積超過14萬平方公尺,農地、魚塭遭回填營建廢棄物,甚至竊佔河川地、水利用地、交通用地、保安林地堆置、回填營建廢棄物,危害重大。

此外,檢方查獲土資場所屬公司從110年至112年6月共逃漏稅捐新台幣610萬元,賴男經營的公司從111年11月至112年5月間,亦以漏開發票方式,漏報銷售額730多萬元。

檢方認為,董姓男子等57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商業會計法》等罪,日前偵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