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撲殺政策上路滿六週年之際,弊病叢生,是時候徹底檢討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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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泳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

根據2月22日《關鍵評論網》上,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常務理事蕭安汝所投之投書文章〈零撲殺政策上路滿六週年之際,勿讓「重啟撲殺」大開動保倒車〉,部分同意部分反對,以下論述回應:

首先感謝動督盟也承認這六年來無法快速而有效控遊蕩動物數量,那我們就來好好分析為什麼你們推的政策效果不彰。先從動督盟最常扭曲的定義開始好了:關於「撲殺」,台灣只有在1956-1961(民國45-50年)年間,在狂犬病大流行期間有撲殺遊蕩犬,而後其他時間的那項行動稱作「通報捕捉」,即某人打電話通報某地有一群擾人的遊蕩犬,之後相關單位前往進行捕捉之後,送進收容所;那種行動並不是「撲殺」,而沒有被通報捕捉的依然在外面繁殖。

對於遊蕩貓狗爆量問題,撲殺當然非唯一選項。但「零安樂死」卻是造成事態不斷惡化的選項。零安樂死造成野外遊蕩犬貓的數量不斷增加、造成收容所爆量難以再收容、造成整個系統的流動性嚴重遲緩,後端不安樂死意味著前端無法繼續捕捉遊蕩貓狗,而無法捕捉遊蕩貓狗又造成了野生動物被不斷殘殺、追車追人甚至傷人咬死人、餵食加上因餵食而聚集的貓狗產生的衛生問題如屎尿、跳蚤蚊蠅,販售愛心的動保蟑螂⋯⋯

這些問題如果要找人負責,除了當初棄養貓狗的不及格飼主以外,首要追究的就是大力倡議零安樂死的動督盟了!所以動督盟蕭理事的文章,用盡掩蓋關鍵、稀釋數據之能事,就是想要帶風向、撇清責任,把焦點轉移到動保野保之論戰上面,對嗎?

另關於TNVR「已初步抑制遊蕩動物數量成長速度」之說,節育是永久地剝奪這隻動物的生育能力,為何只能初步抑制遊蕩動物數量成長速度?再者,「已初步抑制流浪動物成長速度」之說,相關資料證據在哪裡?台灣每兩年會調查一次遊蕩犬隻的數量,零安樂死執行至今數量只有繼續上升之外,特生中心急救站及野灣野生動物醫院等野生動物救傷單位,所接收之被犬貓咬傷、咬死的野生動物數量,在這些年以異常的速度增長,何解?TNVR「已初步抑制流浪動物成長速度」顯然是無稽之談,是謊言。

德國、奧地利、瑞士、義大利等執行收容所零撲殺的國家,或者將收容所零撲殺放進未來願景的美國,想請問他們實施零撲殺的當下,野外的遊蕩貓狗數量多少?像台灣一樣可以把收容所擠爆數十倍的那樣多嗎 ?事實上,台灣收容所可收容之犬隻總量為7664隻,而根據農委會109年全國遊蕩犬隻數量調查,野外遊蕩犬有15萬5869隻,收容數量僅佔不到5%;那多蓋一些收容所可以解決問題嗎?很遺憾,台灣地狹人稠,想找一處收容所預定地,風聲傳出以後必然會被抗爭到底。

再者,目前台灣最新的收容所為台中市動物之家后里園區,這裡可以容納400隻狗、100隻貓,共500隻;今年底可能完工的屏東收容所「萌軍渡假營區」,預計可收容犬500隻,貓80隻。要蓋多少間才能滿足全台灣遊蕩貓犬的數量?杯水車薪的收容量能需要最大化,最大化的做法就是讓收容所內的無主貓狗可以「流動」,也就是收容所執行安樂死,騰出空間,才能再從野外捕捉其它遊蕩貓狗。

另,動督盟蕭理事提及2016-2021年的五年間,新北市動物之家幼犬收容數量從2099隻暴跌至536隻,根本原因只是因為收容所已經爆滿,不再願意妥善執行過往的「通報捕捉」,只想做「精準捕捉」。意即有某地產生問題的狗,必須要通報人出具相關證據指明是哪一條狗造成問題(比方咬人、吵鬧等),才願意去捕捉特定犬隻;所以是收容量能緊繃導致現場人員不願盡可能捕捉被通報的狗群,才導致入所量的下降,蕭理事的解讀顯然是偷換概念。安樂死是讓這個系統流動的必要作法。

回到這些執行收容所零安樂死或者預期要執行收容所零安樂死的國家比方德國和美國,他們是准許獵人在野外直接射殺遊蕩貓狗的;多的是遊蕩犬貓在還沒有進入收容所,就已經被射殺移除。更不用說這些國家對合法飼養寵物者課以重稅,這些稅收足以支撐整個國家的野外遊蕩動物通報、捕捉以及收容系統,請問我國有照辦嗎?所以蕭理事的論述顯然有刻意扭曲背景資料以及刻意隱瞞這些國家想要強力控制外來入侵種數量的措施和努力,非常不可取。

以下為《十二夜》電影上映前後,以及「零撲殺」法案上映前後之我國遊蕩犬數量調查:

2004年:遊蕩犬數量統計17萬9460隻。

2009年:遊蕩犬數量統計8萬4891隻(「零撲殺」上路之前的2004-2009年,五年來遊蕩犬數量驟降至原來的47%,請問這難道不是原本的通報捕捉後收容安樂死程序(即所謂《十二夜》做法) 做到的效果嗎?)。

2013年:電影《十二夜》上映,反對安樂死聲量逐漸上升,部分縣市比方台南市於2015年已率先宣布自主執行收容所零安樂死。

2015年:遊蕩犬數量統計12萬8473隻(較2009年激增了51%)。

2017年:《動保法》修法,確定零撲殺方針(僅重病、傷殘等可執行安樂死)。

2018年:遊蕩犬數量14萬6773隻(較2009年激增了73%、較2015年激增了14%)。

2020年:遊蕩犬數量15萬5869隻(較2009年激增了84%、較2015年激增了21%、較2018年增加6%)。

所以可能會有人說,增加的速度下降,不就是代表TNVR有用?除了國際上已有多篇科學論文明白指出TNVR對於移除遊蕩貓狗的效果無濟於事以外,我國的愛爸愛媽眾多,持續的在各地餵食這些無論有沒有被絕育的遊蕩貓犬,牠們不斷的增強體力與繁殖,造成野生動物的死傷日趨嚴重,是不爭的事實。

根據特生急救站的資料顯示,貓隻攻擊野生動物從2011年2例增加到2020年13例,犬隻攻擊野生動物從14到41例;被犬隻攻擊的穿山甲,從2011年3隻增加到2020年28隻,激增約9倍;綜合各項因素,急救站處理穿山甲救傷10年來也由18隻增加到43隻,顯示犬隻咬傷的個體數增加,增加最劇烈的時間點正是零安樂死上路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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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穿山甲救傷數量,遭犬咬案例數到2020年時已經佔去68%的比例(意即送了10隻穿山甲到特生急救站,裡面就有七隻是被狗咬傷的,還不包括發現的當下已經被咬死亡的個體,當然也不包括被狗咬死但沒有被人發現的屍體,因此以救傷資料來表示野生動物被貓狗攻擊的數據,還是個遠遠低估的狀況),且從2017年後就開始節節上升,而該年度正是推動零安樂死政策的起點。

可能動督盟蕭理事的「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定義與野保人不同,邏輯也不同。野保人除了反對遊盪貓狗的餵食之外,野生動物的餵食我們也反對;此外,我們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前提是不干擾原生生態系,如果人為引入的外來入侵種開始在野外失控,不管是什麼物種,我們都是支持移除的。不論這個物種是埃及聖䴉、綠鬣蜥還是貓或狗,人為引入的問題還需人力解決,這才是尊重生命之道。

如果打著「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大旗保護野外的遊蕩貓犬不被移除,那根本上就是假的「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因為這些沒有被移除的遊蕩貓狗每天都會殘殺許多的本土物種,其中不乏台灣特有種或保育類野生動物,比方石虎、穿山甲和山羌等等。保護外來入侵種在野外恣意的殘殺各種大大小小的台灣原生種野生動物,是「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行為嗎?

貓和狗都是長久經由人為馴化(domestication) 後的物種,都是非由天擇產生的物種,是人擇後的物種。也因此,牠們不論出現在世界的哪個角落、哪個野外生態系,都是外來種。貓狗的歸宿應該是某個人的家園之內,受人為管理,而不是讓牠們在野外破壞已經很脆弱的生態系。

這些由人為馴化而產生的物種,所製造出來的問題,基本上應視為是人類行為的延伸,自然也必須要透過人為努力去解決;自以為是的愛心讓遊蕩動物在野外自由奔放、殘殺野生動物,顯然是無視「自然生態保育」的常識,也是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的規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之生態保育中心思想。

在2016年底,零安樂死法案上路之前,有報導說了「《動物保護法》修正案2015年2月正式上路後,訂定收容所對流浪貓犬的人道撲殺將在2017年2月4日全面停止,達到「零撲殺」目標,但根據農委會統計,自評已準備好『零撲殺』的縣市僅新北市、高雄市、台東縣,其餘縣市表示達成目標有困難,更有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嘉義市及金門縣等十二個縣市明確表態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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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報導說明,除了前述三個縣市以外全台灣所有縣市都說有困難甚至做不到,但動督盟還要硬來?尊重第一線基層人員很難嗎?給你們執行了六年,無數野生動物因你們而被殘殺至死,還養出那麼多販賣愛心的動保怪獸,還要繼續執迷不悟嗎?這是「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行為嗎?

至於「打擊為動保奮戰之士」之說,更是可笑了。動督盟的動保如果不是偏重貓犬,甚至是造成今日遊蕩貓犬爆量的始作俑者,誰會去打擊?野保人平時埋首於野外工作和研究等等,有閒功夫特地來糾正你們?若不是今日遊蕩貓狗問題已經嚴重到造成本土物種嚴重受害的當下,低調的野保人根本不可能站出來反擊。

就實際面來說,台灣各領域野生動物研究者、保育團體,在近年的共同大議題就是「遊蕩貓狗之害該如何解決」!也或許,蕭理事所謂的為「動保」奮戰人士,應該改成為「貓狗」奮戰人士才正確吧?比較起來,野保人看起來才比較像是動保人吧?請動督盟知所進退,不要再和科學事實對立吧!

源頭管理非常重要,野保人也都很同意這點。但即便源頭管理的部分做到100%了,那麼野外既存的近16萬隻遊蕩犬(別忘了還有遊蕩貓,遊蕩貓的數量因為習性所以難以估算,但很可能數量比遊蕩犬還多),會因為源頭管理完成,也跟著消失嗎?你想說以TNVR來處理?總的來說,TNVR無助解決遊盪貓狗問題。

TNVR要真正奏效,需要長期控制在撲殺率達50%、絕育率75%才可達成效果。若在高強度TNVR期間,有僅僅1%數量的移入,或者5%的遊蕩動物無法成功抓紮,則TNVR無論怎麼推行都不會有效果。國際上還有很多論文指明這個科學事實,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都在假裝不知道?

退一萬步說,假設今天全台灣的TNVR執行率都做到100%了,但還要近20年野外遊蕩貓狗才會清零。這期間被這些貓狗殘殺的各種野生動物數量很可能在這些貓狗的本身數量的百倍之譜,這巨大的生命數量被犧牲,就是動督盟認為可以的事情囉?動督盟認為犧牲百倍以上的野生動物生命而去保全遊盪貓狗,是正確的囉?怎麼有臉自稱是動保人士呀?

況且,執行率要高到足以壓制遊蕩貓狗的增加,整個地球都沒有前人做到過(不要拿小小島的極特殊案例出來講,請找完全沒有捕捉移除配套、純TNVR做法、請找起始數量跟台灣接近的案例,請找我們真正可以學習的通則出來講,不用老是耍小手段),更何況是我國這樣無止境餵食的畸形TNVR?

另蕭理事提到「遊蕩犬數雖略升為15萬5869隻(+6.19%),但此統計數據表示無顯著差異(均落於相互之95%信賴區間),顯示在零撲殺制度實施後,遊蕩犬數量並無大幅增加」這段代表,紮得要死,你們不但沒有減少犬隻族群數量,甚至紮得沒有牠們生得快!代表這六年你們都把搞TNVR的經費丟到水裡去,一直在原地踏步,可以理解嗎?

再來,沒有設置圍籬,開放式的放養,請問你們如何做到如蕭理事提到的TNVR要成功,「要確保沒有未結紮的外來動物移入繁衍」?最後提到動物福利,以TNVR為手段,堅持閹割牠們,然後丟回去路上,承受路殺、狗咬、寄生蟲、生病時就變成燙手山芋的理由是什麼?

恢復收容所安樂死才能真正在遊蕩動物問題上有所進展,並不是開什麼動保倒車,叫作知錯能改,滾動式檢討!如果TNVR沒有真正的實際作用,只是拿出來給人看,讓人以為「部分人士」有在努力做事、有在想辦法,但最終只是把錢投到海裡,部份人士靠販售愛心賺錢,野生動物包含石虎、穿山甲和山羌等等,被殘害的繼續被殘害,靠這些事賺錢的繼續賺錢笑呵呵,然後想收穫名聲的自以為讓大家知道自己有努力做事⋯⋯

所有人都滿足了,就是野生動物必須要繼續承擔來自外來入侵種遊盪貓狗的殘殺凌虐?就這樣歲月靜好、天下太平嗎?這是「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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