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遠傳、亞太共頻共網 闖過NCC這關了

【時報-台北電】被視為改寫5G戰局的遠傳、亞太共頻共網案,NCC今日開出兩條件,要求雙方共同成立3.5GHz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並建置基地台數量共計2000台,擴大綿密訊號涵蓋下過關,過了NCC這關後,還要經公平會審查,再過關就能啟動。

遠傳、亞太去年9月宣布簽訂20年5G共頻共網長約,亞太將分享9分之2的3.5GHz網路容量權及分擔建設成本,包括頻譜費用約94.73億元,兩者結盟之後,「泛遠傳」的用戶數超過900萬,並向1000萬挺進,頗有挑戰中華電信王座的可能。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考量本案涉及行動通信產業發展、公共益暨消費者權益等重要層面,經依電信管理法及其授權,從消費者利益之保障、頻率使用效率之提升、對於行動通信相關市場之影響及其他有助於公共利益目標等予以衡酌,附附款核准本申請案,同時亦一併通過雙方合作案所涉營運計畫及網路設置計畫變更申請。

至於NCC開出的兩項條件,附款內容為要求兩家公司應對該電信網路具有故障管理、組態管理、效能管理、帳務管理、安全管理等管控能力。其一是網路獨立控管,雙方共同成立3.5GHz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其二是雙方承諾增加建置基地台數量共計2000台,擴大綿密訊號涵蓋,提供消費者優質體驗。

翁柏宗表示,兩家公司說明未來共用無線電頻率後,對於雙方用戶均無差別待遇共同使用網路,讓用戶擁有相同網路服務品質,並且建立消費爭議處理管道及終止或暫停服務之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確保各自用戶資料不受他方知悉,也期盼雙方透過頻率共用合作的創新模式,提升台灣整體5G基礎建設速度。(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黃琮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