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恢復收費 兼顧綠能運具發展
【記者陳聿歆高雄報導】市府交通局表示,兼顧綠能運具發展與停車資源共享,高雄市電動汽車自110年2月20日起恢復停車收費,有效提高格位之周轉率,讓有限的停車資源回歸一般大眾共享。
高雄市107年7月1日起試辦實施純電動汽車停車優惠,停放路邊享每日6小時免費,路外全日免費,試辦期間純電動汽車由85輛增加至832輛,已成長快10倍,去年12月單月即增加100多輛。
電動車團體為表達電動車充電格被占用、延長電動汽車停車優惠等議題,號召以Tesla為主的電動車輛28日於市府四維行政中心旁道路集合遞交連署書藉以凸顯訴求。
交通局說,車廠陸續投入電動車研發及生產已成趨勢,預估未來將進入電動車快速成長階段,電動汽車已廣為民眾接受,優惠停車階段性任務已達成,理應回歸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
交通局指出,觀察免費期間純電動汽車的充電時間與停車時間趨於一致,顯示電動車主將公有路外停車場的免費充電當作家中充電,致真正有緊急充電需求者無法使用,故目前先暫以停車收費作管理,未來將隨電動車輛增長研議實施充電收費之可行性,讓民眾養成家中充電的習慣,落實「家充為主,外充(緊急使用)為輔」的充電政策。
交通局分析,高雄市電動汽車試辦免費停車期間,停車平均延時達7.45小時,為一般小汽車車輛3小時停放時間的2.5倍,停車時間長、周轉率明顯偏低。基於公共停車空間有限及公平共享有限停車資源下,電動汽車自110年2月20日(六)起恢復停車收費。
電動汽車尚未普及原因之一係為充電站數不夠,並且於公寓大廈設置充電站時遭遇住戶及管委會反對,因此為鼓勵市民使用電動汽車並於公寓大廈設置充電站,市府的綠電推動小組正積極爭取空汚基金補助,補助集合住宅充電設施建置,及協助公寓大廈安裝之法令。同時綠電小組積極邀請電動車業者到高雄設點,另建築法規也修正未來新的建築物必須預留管線空間供電動汽車充電樁設置。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