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不合格最高罰7500元

為保障民眾消費安全及權益,由臺北市消保官會同公路總局北市區監理所、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及北市交通局等,於八月五日抽查三家、六日抽查四家於北市電動自行車經銷商,針對其販售之車輛是否黏貼懸掛合格標章、車輛外觀與審驗合格證明有無明顯改裝差異等項目稽查,並向業者加強宣導不得販售未有審驗合格標章之車輛及不得非法改裝,以免觸法;提醒民眾應選購合格電動自行車,違反者將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七千五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