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 最快年底納管

電動自行車最快今年底將納入監理制度管理,新車需領牌證後才能上路,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昨(二十二)日表示,牌證將以「兩碼-三碼」方式呈現,同樣掛於車後但較現行機車牌略小。 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電動自行車上路後,目前國內約有十五萬輛電動自行車。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表示,一百零一年開始電動自行車死亡與受傷人數逐年攀升,去年共六人死亡、一千四百五十五人受傷,安全部分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電動自行車外觀與電動機車相似,但管理規定缺寬鬆許多,不僅沒有年齡限制、不需戴安全帽、車輛無車牌,違規時民眾即便拍照也無從檢舉,且改裝容易,許多車輛速度都能輕易超過法定的二十五公里。 方仰寧指出,受限於警力不足,不可能特別針對電動自行車辦理專案取締,目前電動自行車主要配合取締慢車專案,只取締逆向行駛、闖紅燈、行駛快車道等有立即危險的情況,其餘都採宣導為主。 警政署特別呼籲駕駛誤改裝車輛,否則可依規定處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不得載人(可處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盡量配戴安全帽(已透過地方警局向風景區電動自行車出租業者道德宣導)。另外,特別提醒民眾電動自行車屬動力交通工具,酒後駕車罰則比照汽、機車,而非腳踏車的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