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主省電費拉群組 輪流霸占充電樁

桃園市配合交通部法令公告時間,預計今年6月將電動車優先車位改為電動車專用車位。(呂筱蟬攝)
桃園市配合交通部法令公告時間,預計今年6月將電動車優先車位改為電動車專用車位。(呂筱蟬攝)

電動車逐漸普及,充電車格遭占用問題漸趨嚴重,除了油車外,台中甚至有電動車主自組「充電群組」輪流霸占充電樁,沒加入者不能充。立法院三讀通過「停車場法」修正案,將電動車停車位納入特定使用車位,占用者將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遏止電動車位遭占用亂象。

電動車車位附設充電設備是方便車主應急,除有一般汽油車輛占用問題外,部分電動車長時間占用停車位充電,造成需充電車輛無法使用,也曾發生電動車主在充電時調成「低電流充電模式」,就是要讓車子能免費停久一點。

即便車主家中設有充電設備,但有不少人為了省電費,跑到公有停車場充電,台中市先前曾發生車主組成「充電群組」,透過互相回報、排隊方式輪流霸占充電樁,當其他車主想充電,還會被告知「沒有加入群組不能充電」。

桃市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張聖杰說,過去桃園市公有停車場設置電動車採「優先車位」,並不是專用,如果燃油車去停其實沒有違規,不過卻有不少停車場會擺放三角錐、不斷廣播來限制燃油車停放,真的停了可能還會被人上網公審,也無相關罰則可以開罰,隨著修正案三讀通過,桃園市將待相關細節公布,配合交通部法令公告,將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優先車位改為專用車位,預計最快今年6月中實施,違規停放者也將開罰。

目前六都收費機制不一,台北市、桃園市和台南市收費,新北市、高雄市採停車收費、充電免費,台中市也將從今年7月1日起從免費改為累進費率收費,各縣市祭出不同方式,都是為避免電動車格遭占用引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