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可無條件用馬州高承載車道

馬州新規允許有許可證的電動車和油電混合車輛,在任何時段都可使用I-270高速公路和Route 50的HOV車道。(記者張筠 / 攝影)
馬州新規允許有許可證的電動車和油電混合車輛,在任何時段都可使用I-270高速公路和Route 50的HOV車道。(記者張筠 / 攝影)

馬州州議會日前通過新規,有許可證的電動車和油電混合(hybrid)車輛,無論車內有多少乘客,在任何時間段都可使用I-270高速公路和Route 50公路的高承載車輛(High-Occupancy Vehicle)車道,使電車出行更便利,以鼓勵清潔能源的通勤方式。

該規定指出,就算僅有一人乘車,只要該電動車、油電混合車輛有HOV共乘道路貼紙或許可證,即可使用HOV車道,許可證申請許5元,民眾可在myMVA帳戶以及馬州車管局(DMV)申請取得;該許可證從今年6月12日有效至2025年9月30日。

州府官員表示,馬州目標在2025年達到30萬輛註冊電動車,預計2031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60%。

馬州2010年也曾推出類似的優惠政策,為鼓勵民眾多使用清潔車輛,州府允許電動車和油電混合車輛免費使用HOV車道,該政策持續了逾十年,因電動車需求量增加,州府決定去年9月30日終止該政策。

馬州I-270高速公路蒙郡(Montgomery County)路段,以及Route 50公路喬治王子郡(Prince George's County)路段的HOV共乘車道,在特定時段專門提供兩名以上乘客的車輛、公車、摩托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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