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起火難救 內政部修法:室內停車場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

因應電動車起火風險,內政部通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修法草案,室內停車空間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強化安全保障。(圖:北市建管處)
因應電動車起火風險,內政部通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修法草案,室內停車空間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強化安全保障。(圖:北市建管處)

為順應國際規範並符合「淨零碳排」的政策方向,內政部今(11)日在「部務會報」中通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重點主要考量當今民眾使用電動車日益普及,為了促使汽車修理廠、室內停車空間及升降機械式停車場等室內場所,在發生火災時都能有效降低擴大延燒的風險,除了原訂「得選設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等滅火設備」之外,又新增「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以因應發生電動車火災時,第一時間即可偵測自動撒水降溫侷限火勢」,對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守護更趨完備。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也考量「惰性氣體」及「鹵化烴」等「潔淨藥劑滅火設備」,能夠有效降低防護空間內的氧氣濃度、阻斷燃燒連鎖反應,鑑於國內相關設備已經普遍設置在電信機房等場所,但現行使用還得經過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審議,曠日廢時,因此增訂有關「惰性氣體」及「鹵化烴」滅火設備、藥劑儲存容器及配線耐燃耐熱保護等規定,方便消防專技人員規劃施行,同時也明定由地方消防機關逕行審查,簡化審查程序。

內政部指出,這項修正草案,將在近日內發布施行。另外,消防署也已著手研擬相關技術指導原則及「審勘注意事項」,後續將辦理系列講習,加強各地方消防機關的審查效能,營造更安全的生活環境。(張柏仲報導)